湘潭市—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房产销售代理招标公告
湘潭市—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房产销售代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房产销售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销售代理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房产销售代理
预算:按本项目住宅、商业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1.2%-1.8%计取销售代理佣金,人民币约1300 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周期 | 年度实际签约率(X) | 代理费率 (基准值) | 备注 |
年度 | X≤70% | 1.2% | 按月预提 按季考核 按年结算 |
70%<X≤80% | 1.4% | ||
80%<X<100% | 1.6% | ||
X≥100% | 1.8% | ||
说明:
2、季度任务标准由甲方根据可上市产品总量、价格、产品特点、上市节点以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相关因素自行合理制定。 3、乙方在完成季度对应范围的实际签约率(以X表示)时,销售代理费用(佣金)按照以实际回款对应该范围内代理费率计算。 4、该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对“销售代理费用(佣金)”、“实际回款”、“签约率”、“代理费率”等技术语言予以明确。 |
服务期限:六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可销售面积完成100%时止;在合同期内实际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0%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项目地址:湘潭经济开发区内
基本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978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578.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89572.85平方米,其中住宅478929.39平方米、商业面积6593.46平方米、幼儿园(9班)3966.5平方米、景观门廊8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7006.13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140129.91平方米、架空层10611.2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166.1平方米、社会管理用房800平方米、幼儿园(7班)25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48平方米、公共厕所52.3平方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2.6平方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2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15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26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7,建筑密度15%,绿地率39.53%,总户数3813户,总停车位426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52个、地下停车场停车位401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358个。
目前,项目已完成一期、二期建设,完成用地62796.83平方米、建筑面积149887.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3241.36平方米,其中住宅102597.9平方米、商业面积6593.46平方米、幼儿园(9班)3966.5平方米、景观门廊8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6646.36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34525.2平方米、架空层10825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12.6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26平方米。一期、二期项目容积率2.39,建筑密度25.32%,绿地率21.82%,总户数849户,停车位1028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51个、地下停车场停车位877个)。
(6)服务范围: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中的1#、2#、3#、15#、16#、17#、18#、19#、20#、21#共计10栋住宅,共计住宅面积为183741.02平方米,1416户。
(7)本项目房产销售采用的房产销售代理模式为:独家销售代理。本次招标择优一家具有资金实力、项目包装策划能力、营销能力和社会美誉度高的房产销售代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房产销售代理相关内容;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
2.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异常经营名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0年6 月 22 日~2020年 6月29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 6 月 2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 月 14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都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
监督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宝马路九华管委会办公大楼1004—1006室
电话:赵先生
联系人:139*****0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 系 人:张玲 罗丹
电话:****-********传真:****-********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证 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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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一、采购项目名称:锦绣世家西苑开发建设项目房产销售代理
二、编号:
招标编号:LYZQ-********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6月22日
五、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流标原因:本项目对招标文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宝马路九华管委会办公大楼1004—1006室
电话:赵先生
联系人:139*****0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罗婷 罗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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