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机场临时口岸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宜宾五粮液机场临时口岸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宜宾五粮液机场临时口岸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发[2020]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宜宾市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20]1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规模:新建4500平方米临时出入境大厅及配套相关专业设施设备等。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宗场镇。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60天(其中勘察工期:15天;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25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1勘察工作:勘察及后续服务工作,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工作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提出基坑工程支护及降水方案、提出地基处理方案工作和审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等服务,勘察报告须通过审查; 2.5.2设计工作: 2.5.2.1 设计内容包含: 本工程建设批复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批复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及照明、弱电系统、离港安检系统、机电设备及服务设施、联检单位设施设备总图工程及BIM设计等,且设计成果须通过审查。上述范围均含建筑内外装饰装修等的全部深化设计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本工程建设接至最近的市政雨污水接驳处,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须通过相关审查。 2.5.2.2 设计配合施工工作包含:施工全过程配合、编制设计概算、配合设计概算评审并通过审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如发包人需另行委托某专项工程设计,则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设计费中扣除。 2.5.2.3 设计成果必须按以下顺序通过审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补充或修改的设计成果,且必须符合限额设计指标,不得超过相关限价;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认可,设计成果按规定通过相关审查。 2.5.2.4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原则上不得超出招标清单中给定的内容,若设计内容超出招标清单中给定的内容,须由设计方作出说明并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2.5.2.5 为保证项目品质,并有效控制投资总额,承包人应按限额设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5.2.6 设计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审批;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审批及BIM成成果、施工服务及验收。 2.5.3 施工工作: 2.5.3.1 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批复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及照明、总图工程(不含服务场道)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3.2 本项目除报建费、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外,投标人应完成其他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城建档案进馆费、声像资料拍摄费、门牌标示费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已标价清单》编制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 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民航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3.1.5 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不少于1个勘察、1个设计和1个施工类似项目; 3.1.6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项目的能力; 3.1.7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8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除满足 3.1 所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民航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5)3.1.3条只要求施工单位具备。 3.1.9 财务要求:不要求。 3.2 本项目按照宜府函(2019)49号、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15 09:00至2020-07-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06 1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7.特别提示事项: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 |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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