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路车招标公告
扫路车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关于
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扫路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委托,就其所需扫路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扫路车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C2012-G04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扫路车项目,数量:5台
1、采用五十铃或庆铃底盘,主、副发动机采用庆铃或五十铃柴油发动机,副发动机功率≥55kw,带冷暖空调(不低于该系列底盘性能及参数的其他品牌均可参加投标)。
2、不锈钢垃圾箱,垃圾箱容积≥4m3。不锈钢水箱容积≥700L。厚度≥4mm。
3、清扫装置具有遇障碍自动避让功能和自动复位功能。清扫宽度≥3m,扫盘具有多种工作转速可供选择,左、右前扫可独立或联动工作。扫盘周围需安装长时间独立照明装置,便与夜间作业,照明装置上需安装透明防水罩。
4、采用吸扫结合、温式除尘、电液集中控制、液压倾翻卸料的作业方式进行清扫作业。清扫速度每小时3-25km。中置四扫盘、后置吸口、湿式除尘、驾驶室并配有液晶显示器,作业时可对车辆右侧以及车后进行监视。
5、副发动机驱动风机及液压油泵与风机之间的传动要设置可保证副发动机空载起动和停机时与风机自动脱离的自动离合器装置。
6、清扫作业应在驾驶室内实现集中控制,所有清扫动作由液压完成,且关键液压、电气元器件和吸管采用著名品牌产品。
7、风机采用皮带驱动、风机出风口采用下排风方式减少二次污染。在清扫中吸嘴可随路面自动找平,以提高清扫作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8、垃圾箱的倾翻采用两根液压油缸,提高垃圾箱的卸料稳定性和安全性。卸料角度≥45度。箱体后部安装双向箭头作业显示牌。
9、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或国Ⅲ以上标准,保证免征购车附加税,车辆技术参数要与发改委公告一致,保证能在张家港上牌。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2年5月18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网上公告发布之日至2012年5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5:00,节假日除外)。
答疑时间:2012年5月28日9:30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中心二楼A区219室)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不收标书费,自带U盘。
其他有关事项: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6月14日下午1:00-2: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市民中心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瑞春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6月14日下午2:00时;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瑞春、陈爱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网址:www.zjgzfcg.org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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