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20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大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华县2020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大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href="http://">南华县2020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大米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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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华县2020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href="http://">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KZB-2020-017
2、项目名称:南华县2020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其中A包*******.00元,B包*******.00元,C包*******.00元
4、最高限价:A包5.40元/kg,B包5.20元/kg,C包5.00元/kg
5、采购需求:国标二级及以上标准(非转基因),必须是当年的新米,不能有陈米,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利用聚丙烯等材料制作的塑料编织袋作普通密封包装,规格为25公斤/袋,供货期到食用期限不能超过保质期。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品名 | 数量(kg) | 交货地点 |
A包 | 国标二级粳米(非转基因) | 1211 | 一街中心学校、一街中学、罗武庄中心学校、罗武庄中学、红土坡中心学校、南华二中、五顶山中心学校、五顶山中学、马街中心学校、马街中学、兔街中心学校、兔街中学 |
B包 | 国标二级粳米(非转基因) | 1452 | 徐营中学、龙川中心学校(含龙川中心幼儿园)、雨露中心学校、雨露中学、沙桥中心学校、沙桥中学、五街中心学校、五街中学 |
C包 | 国标二级粳米(非转基因) | 1850 | 南华一中、海子山中学、南华民族中学、南华县城区幼儿园、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龙川中学、南华思源实验学校 |
注:以上数量为日供应量,以180天一年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期为二年(以180天一年计算,扣除寒暑假、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href="htt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认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经销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且连续从事大米经营活动3年以上;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保证采购供应60天以上大米数量所需的流动资金;
3.4投标人应当自有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仓库及配套设施,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成品粮油仓库的最低容量不得低于按照拟投标供应学校就餐学生人数人均0.50公斤/天口粮标准,供应60天计算所需仓库容量;
3.5投标人应当拥有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油检验化验设备和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化验人员;
3.6投标人应当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并按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无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
3.7投标人应当提供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应当提供3年内从事粮油经营活动的税收证明,且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3.9大米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等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10符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州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楚政发[2015]14号)要求。
1、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 2020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办公电话:157*****225)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按当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5、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QQ:********98。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1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货物样品,每家投标人提供10千克大米,一旦确认中标方,将样品封存至签订合同时;(每家投标人提供一份样品即可)
1.2投标人要具有稳定的货源,具有配货送货等流程的运转能力,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
1.3投标时提交粮食质量及卫生安全承诺,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每批次均合格,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4中标商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并向学校提供完税发票;
1.5原则上大米每个月配送供货一次,若不能满足此需求的,须按学校要求供货。第一次送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供应商企业印章)等相关复印件至各校点存档备查;
1.6供货方必须保证每次配送大米时向各学校提供由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商企业印章)并且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时间与供粮时间不得超过15天,同一批次大米分次配送的,可以只送检一次,但检验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
1.7供货方三天内无条件更换不合格产品,所需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1.8中标价格含学生食用大米的生产、包装、储藏、运输、装卸、配送、税收、检测检验等相关费用;
1.9每次配送到学校的大米必须免费向各校点提供配送批次的留样1份(同一配送批次中有不同的生产批次,则每个生产批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投标人在向学校交付大米时,双方经办人员须当场抽取大米样品进行封存,封条注明学校名称、封存时间、样品有效期等内容,经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后密闭贴封,样品交由双方分别保管,样品有效期同大米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指导学校做好样品保管工作,避免样品因保管不善发生质量劣变,每次交接大米时,学校经办人员应当认真核对质量检验报告与大米实物一致性。该批次大米食用完后72小时后,留存样品自动失效;
1.10供应粮必须为包装成品粮,包装袋(或桶)应该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注产品相关信息,如: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批号、检验员、数量等。投标人投标时应认真考虑食品包装袋(或桶)回收再利用,及时回收大米、包装袋,减少学校保管室储存压力;
1.11投标人应当综合考虑各学校采购成本及储粮安全等因素,向学校提供大米配送的合理化建议,降低配送成本,按需配送,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大米质量劣变。投标人取得供应资格后,应当对供应学校的储存条件进行全面了解,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存知识手册等方式做好粮油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免费对各学校后勤管理及有关人员进行配送食品验收、质量鉴别、安全加工、科学储粮等有关知识的培训;
1.12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粮食部门、价格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约谈,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违反合同执行情况的进行严肃处罚。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B包:¥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C包:¥6500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2.2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2.2.1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A包:
户名: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行: 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B包:
户名: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行: 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C包:
户名: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行: 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注:必须以此账号(包括“-XXXX”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
2.2.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需手动绑定投标保证金,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须显示已绑定即可。
2.3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手动绑定投标项目保证金,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400-9618-998;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
2.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进行绑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7点00分;
2.5若保证金出现不能绑定需要纠正情况的,请各投标人提出纠正申请,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保证金纠正处理电话:0878-7222659)
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4、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斗山村委会海埂屯
联系方式:0878-7222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13638714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办公电话:13638714518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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