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出具“汕头市新津水厂片韶山路东侧与新津水厂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汕头市新津水厂片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报告】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出具“汕头市新津水厂片韶山路东侧与新津水厂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汕头市新津水厂片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报告】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07-17 16:1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采购项目名称
    出具“汕头市新津水厂片韶山路东侧与新津水厂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 “汕头市新津水厂片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三建设用地”土地评估报告
  • 中介服务事项
    *******a" target="_blank">编制公开出让地块土地评估报告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1
  • 项目规模

    平方米(25887.5平方米)

  • 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2?家
  •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 服务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对拟出让用地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其中,汕头市新津水厂片韶山路东侧与新津水厂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实用地面积14133.6平方米(21.2亩),汕头市新津水厂片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三建设用地实用地11753.9平方米(17.631亩),中选服务机构需对两宗用地分别出具《土地评估书》,并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有关标准,确定每家中选评估机构服务金额160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向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注册,取得《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按规定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备案要求说明
    按规定向国土行政部门备案。
  • 其他要求说明: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土地评估

    • 二级

    • 土地评估
  • 服务时限说明
    《委托评估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提交《土地评估报告书》(两宗用地需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 服务金额
    ¥32,000.00元
  • 金额说明
    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有关标准。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 有无回避情况
  • 现场见证地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 截止报名时间
    2020-07-17 16:0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0-07-17 16:1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关于出具韶山路东侧、新津水厂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的复函(汕龙自然函[2020]478号).pdf
    关于出具漓江路与津河路交界西南角地块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的复函(汕龙自然函[2020]421号).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0-07-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评估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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