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村红岗塘竞投租赁公告(第二次)
【农村集体资产】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村红岗塘竞投租赁公告(第二次)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年05月19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对三村红岗塘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参与开标的人员(投标人、发包人、见证人)请于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正门进入,接受工作人员防疫检查和登记,通过检查的人员方可进入。
2、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场。
3、参与开标的人员需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场。
4、为了防止聚集,只限投标人本人进场。
5、请参与开标的人员提早前来进行防疫检查和登记。
二、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三村红岗塘;
2.资产地点:芦苞大道变电站旁;
3.资产类型及面积:约32亩;
4.资产用途范围:鱼塘养殖,属于三鸟禽畜禁养区域;
5.合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起计算,共8年。
6.交易底价:25800元/年;
7.递增情况:第6年开始递增10%。
8.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9.交易保证金:5000元;
10.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
三、竞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四、竞投规则及中标者确定办法
1.本项目采用书面报价的竞租方式出租,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报价规则:暗标。
3.确定竞得人后,交易双方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当场签订《芦苞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4.参加竞投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竞投规则,发包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
5.无人参与竞投的,另行组织交易。
五、投标受理的有关要求
1.交纳交易保证金。有意竞投人须在2020年5月18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芦苞支行
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帐才能有效,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电子银行网上转帐。填写进帐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投标人+三村红岗塘保证金。
2.参加竞投。竞投意向人请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参加竞投,以便核对信息及资料。2020年5月19日上午10时,竞投准时开始。具体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4)竞投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注意:为保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时效性,请竞投人提供银行卡的开户行名称。
六、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竞投标的之瑕疵保证。
2.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应当在参与竞投前查阅标的物之相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到现场进行看样、勘验。
3.竞投意向人参与报价,视为已完成对竞投标的之全部尽职调查,审慎了解了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现状竞投标,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
4.竞投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
5.本次竞投所产生的结果,均由竞投意向人与发包方双方按合同关系或缔约责任关系处理和承担,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发包方对本《竞投租赁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2.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水区芦苞镇龙坡1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
3.监督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农林渔业局
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合同样式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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