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采购项目(ZJW2020-43)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采购项目(ZJW2020-43)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20-43

(三)项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

MEGANYBRINE Z-1适用HXD3/HXD3C

800

L

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质量要求

(1)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型号:MEGANYBRINE Z-1。

(2)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使用时,应与原有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不发生浑浊、变质、粘稠等不良反应,冷却液酸碱度为中性,不能有腐蚀原有管道等现象。

(3)满足总公司技术标准(机车检修用)电力机车用冷却塔Q/CR 344-2014(原TB/T 3313-2013)和电动车组牵引变流器用冷却装置Q/CR 559-2017。

(4)HXD3(C)系列机车电源变换装置冷却液质量保证期为2年,质保期内须保证不发生变质等故障。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合法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机务段;结算单位:郑州机务段

2.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方订单求分批次将物资送达郑州机务段段内指定地点。

3.验收:物资送达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共同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时,由中标方负责无偿更换,如中标方不能无偿更换,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无偿进行更换。

5.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招标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3日内更换完毕。

6.付款方式:物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招标方分批次支付中标方费用的9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中标方能够履行各项质保期要求,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结清余款。

7.违约责任:如中标方不能按期交付合格物资,招标方有权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索赔。

8.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铁路总公司95306网站完成企业信息注册,以保障后期结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时,应针对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请于2020年07月21日10:3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所有报价为到站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等)。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基础信息”截屏打印件等材料。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并密封后特快专递至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

4.报价文件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询价方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通讯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7室

邮编:450053,联系人:戚工

电话:053-43093(路电),****-********(市电)

技术咨询:156*****092(乔工)

五、采购规则:

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机务段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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