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90细支ZB45、75短支ZB25出口烟包装设备改造2台-购置封签成像检测及小包分离装置1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90细支ZB45、75短支ZB25出口烟包装设备改造2台-购置封签成像检测及小包分离装置1套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90细支ZB45、75短支ZB25出口烟包装设备改造2台-购置封签成像检测及小包分离装置1套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HBAD-2020-157 |
招标人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
招标联系人:李卫东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集团10层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利会电话:****-******** |
招标内容:90细支ZB45、75短支ZB25出口烟包装设备改造2台-购置封签成像检测及小包分离装置1套 |
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得到甲方施工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项目相应的内容和服务,有能力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名时需要提供报名期限内查询结果电脑自主截图打印页需体现打印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 5、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未按要求携带者不予报名。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集团10层招标一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集团10层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田利会联系方式:****-******** |
公告发布媒体:国家烟草专卖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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