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南宁市武鸣区公交站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南宁市武鸣区公交站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公交站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0-287

项目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公交站点公交候车亭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日期

2020年07月14日-2020年07月22日

挂牌价格

907690元/年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市武鸣区兴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武鸣区城中片区、标营片区、定罗片区、城西片区、城北片区、快环路,共计132个站点公交候车厅广告位,其中港湾式候车亭60座、双跨两大候车亭45座、双跨一大一小候车亭16座、单跨候车亭4座、三面立柱站牌132个(具体公交候车亭点位表详见公告附件)。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受让保证金

30000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

人员情况

\

转让形式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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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号

\

批复内容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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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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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核准或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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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根据先付后用原则,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半年预付租金的方式,第一次半年租金按照成交价计算支付,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天内,由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第二次及以后租金在上一次租金到期前的10天内,由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每年租金均保持不变。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含200万)以上。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2年(不接受其它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二)应具有有效的经营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发布或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的内容。

(三)具有合法经营权利,无违法或不良记录。

(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五)提供承诺函(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承诺函样式填写)。

(六)提供书面的公交候车亭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或方案。

(七)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出租方的黑名单、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可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八)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由出租方提供承诺样式);

5.公交候车亭经营广告位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或方案;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金额

3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2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11300101390013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2.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处置

方法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其他


报名地址:http://www.dscq.com/bidDetails/759e7665d85848b9abcbcd7b4f9d1cc2.shtml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兴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社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晟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225594147068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

批准类型

文件处理笺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批准文号

办文号:4949

批准日期

2020年10月17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限:3年(以项目验收完成,租赁双方签订移交协议之日起,作为该项目租期的起始日)。

3、出租方已将大部分公交站点候车亭与市政路灯杆线路连接,承租方无需缴纳电费,少部分公交站点候车亭因情况特殊无法与市政路灯杆线路连接,承租方如选择其他途径自行接电,所产生的电费自理。

4、该项目租赁给承租方用于发布广告业务,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5、该项目中公交候车亭广告牌、三角立柱、顶棚、候车凳等所有设施由出租方委托承租方统一管理。承租方须在上述设施受损、缺失、毁坏后24小时内无条件组织人员进行维护修理,并做到小的损坏在3天内完成维护修理,大的损坏在5天内完成维护修理,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维护修理的,承租方应在维护修理期限结束前1天内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报告,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须在延长的维护修理期限内完成维护修理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维护修理的,承租方将按每次1000到2000元的标准扣除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出现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完成维护修理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相关经营管理合同。上述设施受损、缺失、维修、更换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主体、基础质量或处于质保期内的问题除外)。

6、承租方须无条件按照城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公交候车亭的广告大牌由承租方发布商业广告经营使用,三角立柱原则上在满足公交线路设置或公益广告后方可用于广告宣传。其公益广告相关制作、喷绘、安装、发布、人工、运输等费用由承租方免费承担。该项目中广告牌、三角立柱如城区党委、政府等上级部门因重大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需要用于发布公益宣传时,承租方须予以配合,并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牌用于公益宣传(原则上不少于总量30%比例),若城区党委、政府等上级部门有相应补偿,出租方给予补偿。若无补偿,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和支持。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及时发布公益广告或配合公交运营单位发布公交线路牌等形象宣传的,承租方应在接收到出租方书面整改通知后2天内完成整改,如承租方未能按时整改的,出租方将按每个站点500到1000元的标准扣除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出现连续三次未能按出租方要求及时发布公益广告或配合公交运营单位发布公交线路牌等形象宣传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7、公交候车亭在暂无商业广告发布的情况下,承租方应自费发布公益广告,避免空版面影响市容。对暂无商业广告的公交候车亭,承租方未发布公益广告造成空版面影响市容市貌的,经出租方通知后五天内,仍不发布公益广告造成空版的,承租方每出现一块空版面将按每次500元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8、未经相关部门和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权擅自对本协议项下的公交候车亭进行改建、增建、扩建、迁移或拆除。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建设及公交线网优化而调整公交站点等原因,如需要出租方改建、增建、迁移或拆除已建的公交候车亭基础设施,承租方无条件执行,其改建、增建、迁移或拆除公交候车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相关经营管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增建的公交站亭、三角站牌等设施,应参照同等地段的价格承租给承租方使用,改建、增建、迁移或拆除期间所占用的租期,应给予承租方按所占用的租期进行无偿延后。公交候车亭基础设施运营期间,承租方不得私自通过迁移、改造、拆除、改扩建、损毁等方式改变现有的公交候车亭基础设施。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承租方须在7天内恢复原状,并按每个站点10000元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承租方逾期不恢复的,由出租方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所发生费用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9、承租方须无条件执行出租方制定的《公交候车亭运营、维护、巡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承租方违反规定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方须聘请专业的维护、保洁队伍,做到每周至少一次对公交候车亭基础设施进行卫生环境大清洁,并做到每日对公交候车亭基础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同时配备专人专车配合出租方进行巡检,至少每周配合巡检三次。因特殊情况无法配合出租方进行巡检的,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取消配合巡检。如承租方出现未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无故不配合出租方巡检的,出租方将按每次500到1000元的标准扣除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转达的相关信访案件(含市民投诉或市长热线案件)或整改通知书,须立即无条件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原则上至少5天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出租方(附整改照片)。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的,承租方应在整改期限结束前1天内向出租方提交相关延期申请,经相关部门或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须在延长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整改的,承租方须按每次200元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出租方优先从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出现连续三次未能及时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整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该项目租赁期间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含保洁、卫生) 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承租方支付。如公交候车亭设施受到损坏,应由承租方负责出资修复(主体、基础质量或处于质保期内的问题除外)。

13、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而扣除后,承租方须在接收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拒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按每超出一天500元的标准再次扣除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将再次书面通知承租方补足履约保证金,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仍未补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管理合同。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签订的合同中另行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交易所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过第四产权网站(www.dscq.com)进行网上报名。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九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转让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二条 转让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三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五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六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20-287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南宁市武鸣区公交站点公交候车亭租赁合同(2020.7.1).doc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71-5837328、2856762、18907715522

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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