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12: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园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99199089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路6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主任0991-36666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一众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园园15699199089 |
项目概况
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C2020-Z0031
项目名称: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服务项目
更换26块损坏玻璃幕墙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1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或经营者代表资格证明书或经营者代表授权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
方式:请携带资质文件到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一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一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路675号
联系方式:田主任0991-3666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一众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907室
联系方式:任园园15699199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园园
电 话: 1569919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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