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银川市采购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项目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项

  标的名称

  数量

  招标编号

  交付标的时间

  交付标的地点

  1

  防爆服(含头盔)

  32件

  银采中

  (公)[2012]

  第84号

  《合同》签订后

  20日内

  (含节假日)

  银川市

  公安局

  金凤区分局

  2

  防暴盾牌

  32个

  3

  防弹盾牌(手持式)

  32个

  4

  防弹面罩

  32个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分项投标。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防护装备指定入围企业(根据《关于公布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2号文件)。

  4、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2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6月6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 (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

  五、投标答疑时间: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2时之前(招标人自下午1: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2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 ******* *******

  联 系 人: 杨立双 张佳艺 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 石光兴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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