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银川市采购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警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招标编号 | 交付标的时间 | 交付标的地点 |
1 | 防爆服(含头盔) | 32件 | 银采中 (公)[2012] 第84号 | 《合同》签订后 20日内 (含节假日) | 银川市 公安局 金凤区分局 |
2 | 防暴盾牌 | 32个 | |||
3 | 防弹盾牌(手持式) | 32个 | |||
4 | 防弹面罩 | 32个 |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分项投标。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防护装备指定入围企业(根据《关于公布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2号文件)。
4、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2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6月6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 (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
五、投标答疑时间: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上午10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2时之前(招标人自下午1: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2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 ******* *******
联 系 人: 杨立双 张佳艺 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 石光兴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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