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临灌区续建配套招标公告
洪临灌区续建配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肃州区洪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2年度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以甘水农水发[2012]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1,项目法人为肃州区洪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人为肃州区洪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工程位于肃州区洪临灌区。本次项目计划改建东干渠9.941km,渠系建筑物9座;改建东洞干渠10km,渠系建筑物26座;改建引讨济洪渠8.2km,渠系建筑物13座;改建营尔河干渠2.19km,渠系建筑物3座;改建临水坝干渠2km,渠系建筑物6座;改建东干渠三分干渠3km,渠系建筑物8座;改建南干渠二支渠3.8km,渠系建筑物23座;改建集泉支渠3km,渠系建筑物14座;新建管理房720m2。工程计划从2012年7月1日开工建设,至 2012年11月15日完工。
本次计划对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3个标段、工程建设监理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建安工程:
建安工程共分为9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1)工程建设内容为: 改建东干渠3.332km,改建南干渠二支渠1.466km,渠系建筑物9座;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2)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干渠1.605km,渠系建筑物2座;改建东洞干渠3.3km,渠系建筑物10座;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3)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干渠2.504km,渠系建筑物3座;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4)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洞干渠3.3km,渠系建筑物6座;改建引讨济洪渠1.81km,渠系建筑物4座;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5)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引讨济洪渠3.5km,渠系建筑物3座;南干渠二支渠2.334km,渠系建筑物14座;
第六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6)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洞干渠3.4km,渠系建筑物10座;改建引讨济洪渠2.89km,渠系建筑物6座;
第七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7)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干渠2.496km,渠系建筑物4座;改建临水坝干渠2km,渠系建筑物6座;
第八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8)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东干渠三分干3km,渠系建筑物8座;改建集泉支渠3km,渠系建筑物14座;
第九标段(合同编号:SZ-HL-JP/2012-09)工程建设内容为:改建营尔河干渠2.19km,渠系建筑物3座;新建管理房720m2。
(2)工程建设监理:
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监理项目为:改建东干渠9.941km,渠系建筑物9座;改建东洞干渠10km,渠系建筑物26座;改建引讨济洪渠8.2km,渠系建筑物13座;改建营尔河干渠2.19km,渠系建筑物3座;改建临水坝干渠2km,渠系建筑物6座;改建东干渠三分干渠3km,渠系建筑物8座;改建南干渠二支渠3.8km,渠系建筑物23座;改建集泉支渠3km,渠系建筑物14座;新建管理房720m2的全部工程建设的监理。计划监理
工期2012年7月1日~2012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建安工程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监理工程师9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
3.2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 年5月29日-2012年6月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照常),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肃州区洪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酒泉市东文化街9号、肃州区水务局三楼306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 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9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肃州区水务局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2年6月4日上午8:30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12年6月4日14:30在肃州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州区洪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酒泉市东文化街9号
邮 编: 735000
联系人: 史晓峰
电 话: 130*****799 ****-*******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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