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其他音频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0年07月15日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7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80.4501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729439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永明大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 0898-85536495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0898-66729439

项目概况

乐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H2020-20-0207

项目名称:乐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501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4501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乐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及多功能会议室建设

(1)数量:一批不分包,其它资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即可)(须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2020年近期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4)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2.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任何缺漏,都会导致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

银行帐号:1101 5493 3420 09

联 系 人:符女士 电 话:0898-66720094

5.采购信息公告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永明大道6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0898-85536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898-6672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898-667294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室建设 多功能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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