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农家乐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阿依河景区入口处农家乐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阿依河景区入口处农家乐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彭水县发改委以彭水发改发〔201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柏香村
2.2建设规模:拟建污水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总投资约46.84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为:《阿依河景区入口处农家乐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内的全部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5月 9 日
4.2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现场报名登记,其它报名方式无效。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2年5月 9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sggzy.com,下同)上直接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4.3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人缴纳比选资料费后,方能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年5月 21 日 8 时 30分至 2012年 5 月 2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层)。
5.2 未按时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现场POS机刷卡缴纳比选保证金(须为银联卡、不能使用信用卡)。比选保证金为 7000 元(不超过比选总价的百分之二)。没按时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比选人:彭水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两江桥综合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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