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巴公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市巴公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水利(公开)0025号 一、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市巴公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经由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乌政字[2020]140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单位为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兴安盟弘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巴公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km2。 (1)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修建铅丝笼谷坊24座、浆砌石谷坊2座;沟头防护4处,长度55m;护坡2处,长度200m。仿木栈道515m,石栈道559m,玻璃吊桥1座。具有民族特色凉亭1处。配套水源工程1处。 (2)林草和封育:共设计造林面积25.32hm2,其中:种植水保经济林6.15hm2、(其中杏树5.45hm2,海棠0.70hm2)、沟底防冲杨树造林2.37hm2、沟道边坡柠条造林3.05hm2、水保山杏林5.94 hm2、水保乔灌防风林造林6.60hm2,乔灌生态林造林1.00hm2,行道树防风林0.21 hm2。网围栏封育面积974.68hm2。 (3)配套工程措施:宣传牌4块,广告牌1块,标志碑1处。 4.本次招标控制价:480.58万元 5.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6.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6.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7.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截止日期应为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任意一天,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7 月 15 日至2020年 7 月 21 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无需报名,直接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参与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须办理企业CA锁方可投标。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注: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7 日上午9:00分 5.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兴安盟公安局)五楼 四 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http://)”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乌兰浩特市水利局 联系人: 葛先生 电 话: 13847998897 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弘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街蒙小1号商住 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15248548259 |
附件:控制价.jpg 蒙局备案函1.jpg 蒙局备案函2.jpg 蒙局备案函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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