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0723

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报告编写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5,00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水务局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

联系方式:18604595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胡志成

电 话:1860459562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电话:0459-6363998

附件: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

实施内容:开展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及水资源总量调查评价,明确多年平均、现状年水资源情况,以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及地下水质评价工作,在分析大庆市让胡路区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及万元GDP用水量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社会节水意识等现状分析,编制大庆市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期间指导达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自评估报告编写及佐证材料汇编工作,通过技术评估后提交验收申请并迎接验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完成本项目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自评估报告编写项目,并满足审查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规范,符合当地情况 。

验收: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交付成果,成果包括大庆市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大庆市让胡路区节水型社会自评估报告及佐证材料汇编,经采购单位验收符合相关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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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验收 实施方案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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