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溪口大岙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溪口镇】溪口大岙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大岙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溪口镇大岙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1、葛二路,起点位于裕隆化工厂地块西侧,往北延伸至山脚,终点位于后葛村南侧道路,长173米,宽12米,2米宽人行道各一边,8米宽车行道及管线、照明等工程。2、纬三路东延段,起点位于葛二路,往东延伸至裕隆化工厂地块东侧红线,长91米,宽10米混行道一条,以及各类管线和照明等工程。3、纬二路东延段,起点位于现状纬二路终点与经二路交接点,道路往东延伸至187米处,转而往北延伸80米止于山脚,长277米,宽12米。其中2米宽人行道各一边,8米宽车行道及管线,照明等工程,新建盖板涵一座。4、华盛支路一,起点与北环线相接,往北延伸至山脚,长312米,宽7米宽混行道一条,盖板涵一座,及各类管线和照明等工程。5、华盛支路二,起于华盛支路一257米处,道路往东延伸与园区内现有道路相接,长80米,宽8米宽混行道一条,各类管线及照明工程。上述道路建设项目均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总投资:约2561万元
工程预算价:1456.4311万元
招标控制价:1357.9966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挡墙防护工程;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盖板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牌、护栏、标线等)、路灯工程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的数据为准)。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8 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6日9时至 2020 年7月22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综合受理27号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贰拾捌元整,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 式 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公室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形 式 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5.3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的,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5.5提交截止时间202086900分(北京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代表应保证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登记后,请自行离开,就近等待。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投标人代表电话号码未登记或投标人代表电话3次无法连接或接听后未在30分钟内到达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5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6.6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自驾方式到达开标地点,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是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他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为便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减少对办证大厅的影响,本项目开设投标专用通道,各投标人代表由溪口镇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处大门进入开标会场。
6.8为确保项目开、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项目将邀请公证机构对项目全过程实施公证。
6.9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10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单位统一电话联系告知投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6.11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http://fenghua.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雪窦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公园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4-8886520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14楼招标部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孙磊
电 话:0574-88517207
传 真:0574-885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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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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