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烯烃一生产技术部 | 11529305 | 催化剂\CNM-3 φ3\DME反应器 | TO | 220.050 |
2.2交货日期:2021年4月1日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份应用于二甲醚装置(100万吨/年及以上)并连续稳定使用2年(含)以上的DME催化剂供货业绩,且合同数量大于50吨(含);【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二甲醚装置规模、连续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付款方式要求,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010-57336359,QQ咨询:3596126106。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0951-6971438或0951-6971879。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萍 |
电话: | 15109685306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伟东、吕彩燕 |
电话: | 0951-6971437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LCY0678@126.com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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