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物资公司新型锅炉水处理药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物资公司新型锅炉水处理药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1 | 20000332 | 水处理剂-通用 | KG | 15400 | 烯烃一分公司 |
2 | 11693597 | 除氧剂\密度0.989-1.008g/cm3 | KG | 20600 | 烯烃一分公司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且收到使用单位出具的性能评价合格报告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若使用不合格,则不予付款。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单台锅炉产气量200t/h及以上)炉水处理剂的销售业绩(被授权代理商也可提供生产商的销售业绩);
②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之日止不少于3份(单台锅炉产气量200t/h及以上)除氧剂的销售业绩(被授权代理商也可提供生产商的销售业绩);
【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货物到货证明、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单台锅炉产气量(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王萍 |
电话: | 0951-6971995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26房间) |
邮编: | 750004 |
联系人: | 姚桂宁 |
电话: | 0951-6971428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myy720@163.com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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