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FW2020-07-050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供应商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装置名称

规格

1

炭吸附+风冷方式

3m3/h、 5m3/h、8m3/h 、10m3/h

2

膜处理+冷凝方式

3m3/h、 5m3/h、8m3/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备生产商。工商登记为:存续、在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2 具有近一年内第三方出具同类型设备的检测报告(排放浓度等指标)。

3.3 业绩要求: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供应合同不少于5个,提供合同、建设单位验收材料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3.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相应产品整机防爆合格证、环保排放检测报告、噪音检测报告等,油气排放处理装置整机防爆标志不低于Ex ⅡAT3。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6日至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至少5个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或建设单位验收材料为准)、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检测报告、报名截止前最后一次纳税和社保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网上截图等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大厦B座52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186366542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油气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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