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公安局井字派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双峰县公安局井字派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双峰县公安局井字派出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0-0110

2、委托代理编号:HZY-CG-20383

3、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公安局井字派出所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2209132.56元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总建筑面积为900m2,建筑高度11.89m,三层。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派出所建筑、安装及装饰。(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正文须知中第9款“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 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7 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勤政街政务中心四楼)

其它: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7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勤政街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2%):肆万肆仟元(人民币)

(2)缴纳时间:在 2020年 7 月 28 日17:00时前交纳,以银行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指定帐号(必须是公对公转账):

户 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供应商随机获取的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供应商应从本供应商基本账户按照该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所载明的账户信息进行保证金的交纳。

供应商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无法查询的,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738-6371187),如未及时查询、联系导致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基本账户按时、准确无误、足额向该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质疑说明

如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网上质疑概不受理。

7.3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峰县公安局

地 址:双峰县八本街

联系方式:18073899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审计局院内1栋102室

联系方式:13327384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073899168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38-68273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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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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