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
采购单位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编号GSHHCJ-2020-004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王宏飞联系电话18293877743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0-07-17 1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7-21 14: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0-07-17 10: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0-07-21 14: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001GSHHCJ-2020-004货物类226500.0

公告内容

  • 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台县独店镇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编号:GSHHCJ-2020-004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粪污抽吸运输车

    1

    注:本项目预算总价为22.6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需求:

    1.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2.中标方在供货完成后,对货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 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10时00分00秒至2020年7月21日14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新城区西城大道2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肆仟元整)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连博

    电 话:136894797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新城区西城大道2号

    联系人:王宏飞

    电 话:18293877743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利用 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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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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