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锐加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审批事项公示
珠海市锐加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审批事项公示
根据杨莉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的有关规定,经香洲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评议小组评议,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批准在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05号丹田广场一楼A1-16商铺举办珠海市锐加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审批事项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反映。
电话:0756-2611605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702室
邮编:51900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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