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卫生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1
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卫生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花果山大道以西,迎曙路以北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32103平方米,地上20层、地下一层,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103 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消防工程 公开招标 300 2012-3-1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5月2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4年2月2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5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5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 及以上资质;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及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3、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必选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八)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6、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7)13号、连清办(2010)4号文等。8、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9、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10、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详细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12、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13、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程序详见招标文件。14、苏建招〔2009〕140号规定经资格预审合格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5、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监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6、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评委会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和苏建法(2004)229号文“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试行)》的通知”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环节的规定进行评标。
经评审最低价法一般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的技术标评审为通过性评审,投标人只有通过技术部分评审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部分的评审。总体来说,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原则是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按照评审总价从低到高排序,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低于成本的判定,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附件三(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法)中的方法一: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数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座512 联系人
王巨琴
传真 电话
130*****990
邮编 222006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5月21日至 201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5月21日至 201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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