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审工程”业务用房工程

“金审工程”业务用房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藤县审计局“金审工程”业务用房工程项目 已由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藤县审计局,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地方财政投资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藤县审计局“金审工程”业务用房工程,建设位于藤县县城津北开发区,工程为框架结构5层半,建筑面积共约2509.9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 480万元,工期为 280 天(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担任项目经理工作3年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21日至2012年5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在 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个工作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 13日9时整,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藤县审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藤县藤州镇民安路121号
邮 编: 543300 邮 编: 5433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罗小姐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gxdctxgs@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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