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讷河市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1、 讷河市公安局的讷河市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工程,已由讷河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该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10641.69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资金来源: 部分省投;
2.3 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12 年5月20日开工;2012年12月30日竣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投标申请人可从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讷河市建设局三楼)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 年4月21日至 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 8 时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17时。
6、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员应有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 8时 30 分,提交到讷河市建设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讷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139*****277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宏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讷河市中心大街48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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