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久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老港镇白龙港以东农民居住项目减量化地籍测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名开始之日止前三年内的记录为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老港镇白龙港以东农民居住项目减量化地籍测绘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30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老港镇白龙港以东农民居住项目减量化地籍测绘。本次地籍测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二调底版,对白龙港以东农村宅基地进行现场测绘及调查,重点梳理宅基地的性质、权属、位置和用地范围,依据其合法权源证明材料,结算宅基地使用宗地,为农民集中居住积累基础数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最高限价300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 12、项目联系人:姜建新 13、电话:137*****34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1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16 16:30:00至2020-07-2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2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靖海路504弄27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靖海路504弄2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5)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6)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7)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开标的或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不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作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久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浦东新区老港镇建中路7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靖海路504弄27号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1300 | 联系人: | 丁华伟 | 联系人: | 姜建新 | 电话: | 136*****238 | 电话: | 137*****34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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