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场镇智能电表改造工程(成电业营销[2012]22号)施工招标公告
2012年场镇智能电表改造工程(成电业营销[2012]22号)施工招标公告
崇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场镇智能电表改造工程(成电业营销[2012]22号)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经核准批准建设,由四川崇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本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崇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场镇智能电表改造工程(成电业营销[2012]22号)
建设地点:成都崇州市
招标范围及规模:崇州市供电所场镇20022具场镇一户一表智能电表更换工作。
2.2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1 招标编号:XH-2012-016(S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资格。
3.3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至少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四川省内电力改造项目)。
3.4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5 无不良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22日至2012年 5 月2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00至 4:30(北京时间,下同), 在 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 购买人本人有效单位购买社保证明;
3)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招标文件每套 200元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后,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 12 日14时30分,地点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凡未在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崇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州市蜀州北路11号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火炬
动力港二期3栋4楼1号
联系人: 吉先生 联系人: 高先生
电 话: 139*****329 电话:139*****338
传 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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