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第十一批物资招标公告
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第十一批物资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第十一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采购编号
MJSD-011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2020071600031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第十一批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SD-011 1.招标条件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以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线路全长371.622km,其中路基工程总长159.128km,占线路全长的43.34%;桥梁141座144.330km,占线路全长的39.31%;隧道共34座,长度63.732km,占线路全长的17.36%。全线设牡丹江、桦林东、林口南、鸡西西、七台河西、桦南东、双鸭山西、佳木斯8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主要工程内容:通信光、电缆线路2488.442条公里;信号联锁道岔144组;电力电缆1142.2条公里,新建6座10kV配电所及外电源电力线路,箱式变电站182座;接触网994.37条公里;牵引变电所6座,开闭所2座,分区所7座,AT所12座;房建房屋共24431平米。 合同工期35个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2 月 26 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联合体: 根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房屋等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书,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实施,其中物资采购由联合体项目部统一组织,采购完成后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项目部和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四电集成项目部按照联合体专业划分分别签订合同,负责实施履行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年来的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允许供应商集成包件除外),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3.4电力电缆包件投标人的投标物资须为中国中铁电线电缆相应的准入供应商生产的物资。每批电线、电缆物资到货后,招标人将组织监理、业主共同进行现场随机取样,并由招标人送至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物资检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将供应商列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公司黑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及施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article-111-1.html)。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wczx6888@163.com(刘亚萍 027-65527913)。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表,售后不退(如属于二次招标,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需再次购买,但需重新报名)。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汇款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分行,帐号:42001110208053013034。在汇款单上注明:“牡佳客专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http://)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4.5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显示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线上和线下报价总和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影响定标报价作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9时 00分。且投标文件必须是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3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快递寄给招标人、副本1份快递寄给项目部(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其他投标人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1小时至1个半小时,招标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不进行现场公开开标,只在线上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后请投标人在供方交易系统查看开标结果。(特别提醒: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解锁,如开标后,投标人所投标包件在20分钟内未解锁的,将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该包件满足开标条件的其他投标文件继续开标;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佳客专四电集成联合体项目部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恒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300米 邮 编: 158100 联 系 人: 物资:郭卫杰 电力技术:叶经理 接触网技术:王经理 电 话: 18638810452 18379802599 18632890550 电子邮件: 10616270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联 系 人: 刘亚萍 027-65527913 电商操作: 樊驰 027-65527913 电子邮件: wczx6888@163.com 电 话: 李星岑 余书文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投标人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的代理费发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寄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邮箱)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分行 账 号: 42001110208053013034 2020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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