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农业农村局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蓬莱市农业农村局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蓬莱市农业农村局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根据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在我市相关区域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示范工作。总结完善相关技术模式,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经验和模板。完成国家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6%左右。

采购预算金额约为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标的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主要任务

(一)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

1、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状况收集。完成辖区内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状况的资料收集,包括农作物种类、布局、面积、产量、农作物长势、耕作制度等。

2、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完成辖区内工矿企业类型特别是涉重涉镉铅企业相关资料收集,明确主要污染物类型、分布情况、排放方式、排放量、影响范围等;污水灌溉情况;肥料、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

3、图件资料收集。完成辖区内耕地分布图,行政区划图、农业区划图、土地利用分布图、土壤类型图、土壤环境质量空间分布图等图件资料的收集。

(二)污染区成因分析和边界确定

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的安全利用为基础,确定安全利用区的范围。综合农产品产地监测、地方农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监测以及调查等数据和资料,进一步明确安全利用区的边界。

(三)编制安全利用技术方案

参考农业行业标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发布稿),确定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范围和目标,选择合适的治理与修复模式(技术),编制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四)落实相关技术措施

综合考虑土壤类型、土壤污染来源、污染途径、种植方式、农产品超标等情况,建立以农艺调控为主的安全利用措施,包括土壤 pH 低吸收品替代、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深翻耕等。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微生物菌剂等技术,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五)开展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价

根据修复治理区域污染类型、程度和农产品种植情况等,参考《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制定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方案,评估修复治理效果。按照治理效果开展技术应用推广,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六)建立核心实验田及试验示范区,筛选适宜安全技术模式。

三、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供应商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如属于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须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实施和项目验收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成果交付工作。

2、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

五、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服务期要求提供服务。

六、验收有关要求:

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内,针对不同污染程度的耕地连片区域分类施策,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技术示范;总结相关技术模式,完成国家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使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6%左右。

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若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索赔 100 万元。若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照蓬莱市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成立验收组,对蓬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日历日: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

八、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九、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蓬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伟电话:15505425558

地址:蓬莱市登州路67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衣英梅、宋妙 电话:0535-6376979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广场4#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安全 污染耕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