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16:3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0071701
项目名称: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0400.00
最高限价(元):60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 1 | 60400 | 批 | 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高倍望远镜、单反相机,(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采购内容,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物资及相应的服务;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报名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设备和能力; 4、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拥有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和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
方式:来人领取
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6:30
地点: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6:30
地点: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报名期限内);
(以上①-③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须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话报名。)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尼勒克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尼勒克县新城路16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9-8993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媛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9-8993969
附件信息:
新疆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能力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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