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三次公告)

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三次公告)



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14-0019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7日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197
项目名称:于洪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道路养护材料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64226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沥青混凝土
最高限价:3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沥青混凝土
最高限价:17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花岗岩边石
最高限价:2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井盖
最高限价:137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水泥
最高限价:936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砂子
最高限价:117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乳化沥青
最高限价:2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型);沥青面层应具有平整、密实、抗滑、耐久的品质,并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以及良好的抗水损害能力。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型);沥青面层应具有平整、密实、抗滑、耐久的品质,并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以及良好的抗水损害能力。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一)规格尺寸:(18×20×99)cm;(18×25×99)cm;树池石:(15×10×120)cm (二)技术参数:花岗岩边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205-92《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的要求。花岗岩边石外观六面同等光滑、机械加工,六面锯切,同一批板材的色调应基本调和,花纹应基本一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行业合格标准。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砂子应极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清洁,砂中禁止有泥块、残土、建筑垃圾等参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01包及02包兼投不兼中,按所参加包组预算最大确定中标顺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 2020年7月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 年8月7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报名登记咨询电话13324056841,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545712315@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2-16 
联系方式:024-25381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新区天赐街南堤中路7-3号曙光大厦C座16楼(东北国际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024-31279213、13324056841
邮箱地址:545712315@qq.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83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郑一彤
电话:024-31279213、13324056841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7-17 附件: 材料2020年招标文件7.17(三次招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养护材料 市政设施 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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