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器材及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昌图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器材及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昌图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器材及装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器材及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30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2020A027
项目名称:昌图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器材及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第一包预算金额: 164000 .00 元
最高限价: 164000 .00 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 210120 .00 元
最高限价: 210120 .00 元
第三包预算金额: 421700 .00 元
最高限价: 421700 .00 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1、 笔记本电脑4台:显示器15.6英寸;分辨率大于1920X1080;2、无线打印机3台具有复印,扫描,打印三种功能等 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包:1、 5000 瓦移动发电照明机组2台 采用8个40W高效节能LED灯头组成,分别为4个聚光、4个泛光;2、 手提式照明灯10个灯具采用一体化设计,升降杆升高≥1.5米,能快速收缩折叠等 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包:1、 热成像侦察无人机1台(含6块电池)无人机主机 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100g,无人机为4旋翼;2、抢先冲锋舟专用拖车2台尺寸长5360,宽2100,重量750kg 等 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资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中心(昌图县新区政府主楼224室)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均可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 14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原公路管理处)
六、开启
时间:2020年7月30日 14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原公路管理处)
七、公告期限
2020 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2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图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134640865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中心
地址: 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 13841059600
邮箱地址: CT_JYZX@163.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振洋、黄大庆
电 话:13464086555、13841059600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中心
2020年7月17日 评分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防汛器材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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