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7月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7月修订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规范我局对原有的《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榕海渔〔2019〕145号)进行修订,编制了《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7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7月修订版)》适用于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榕海渔〔2019〕145号)同时废止。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综合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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