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芯谷七星学校(勘察设计)答疑文件

南安市芯谷七星学校(勘察设计)答疑文件


第 1 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南建标[2020]057(招标编号)的南安市芯谷七星学校(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20201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安市芯谷七星学校(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岑兜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1141.8㎡,办学规模为 60个班(小学36班,初中24班),其中地上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包括图书馆及多功能室)、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及生活服务用房、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地下室、运动场跑道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

投资总额:人民币2322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9584.48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包括绿化审批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备注:①若中标人无专项深化设计、绿色工程设计相关资质,应将该部分内容分包给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并承担相应费用;②中标后,中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如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无法满足设计条件,中标人需自行完善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2.5.2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5.2.2工程设计:包括校园用地、教学用房、实验室、图书馆(室)、食堂、宿舍、运动场及室外总体等配套设施项目设计,包括建筑、结构、消防、防震、环保及市政设施项目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总体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应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执行,建设成为设施齐全、适度超前的学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0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

备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 CMA 认证,未取得 CMA 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执行。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应否决其投标。

3.1本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

3.2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6080000秒至202083083000秒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73117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汇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户任选一个):

(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银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二)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三)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投标人不得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308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旧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9584.4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33.54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 南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h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石井镇 ,邮编:362300

电话:0595-86098887 传真:/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御景苑B幢403室,邮编:362300

电话:0595-87998867/18759526989 ,传真:/

联系人: 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电话:0595-68900576、68900556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旧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南安市芯谷七星学校(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0]057号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请提供周边道路市政标高。

答:详见本次澄清说明附件。

2.请提供项目所在区域的上位规划图《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答:请前往规划主管部门调取相关资料。

3.商务评分标准备注中“一(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合格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合格信息。应附上相关网站链接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信息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以及“二(1)②”:“类似工程项目”在上述“一(2)”所述平台或系统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其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计。

疑: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不合理,根据 闽建【2019】1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等三项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19年6月20 日起,停用"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也就是说19年6月20日之后送审的数字化审查项目,在此系统中查询不到审查信息,只能在“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才能够查询,所以以上要求不合理,且最新数字化系统公告中可查询的项目信息,并不会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请招标人根据现有公文设置招标文件,做出合理调整,建议参照通用本设置条件设定,删除此项要求。

答:删除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的“注:一、以往业绩第(2)要求”。

4.未提供建设用地具体位置;

答:详见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章节。

5.设计任务书设计依据第2条中的”厦门市”是否有误;

答:更正为“地方”。

6.未提供《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安石井片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这两个规划文件。

答:请前往规划主管部门调取相关资料。

7.红线范围内明确设计教师宿舍教师宿舍按多少套设计,宿舍标准是什么

答:按现行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8.业绩要求:(1)有些项目符合业绩要求,但为甲方直接委托的项目,并未走招投标,没有上中标通知书;不算业绩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本项目工程为普通公建项目,不需设置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资格(职称):具备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议取消。

答: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设计人员要求:“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具备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修改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职称证书。”

10.根据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提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中合同签订前就要付合同价的 10%的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才退,周期过长且金额较高,并且项目初期无预付款,方案报批通过后才可申请设计费,对企业来说是个较大的负担,企业需先垫资进行项目,建议取消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

1、修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闽建[2018]3号)第十七条的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未中标设计方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应包括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在前(中小型项目不少于三名,大型项目不少于五名)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投标人,招标人应给予未中标补偿。补偿金额应不低于成本,并适当考虑优秀设计方案的奖励金。非投标人原因,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支付未中标补偿金。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33.3条款“未中标方案补偿”修改为“招标人给予未中标补偿,第二名补偿12000元、第三名补偿8000元、第四名补偿5000元;非投标人原因,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支付未中标补偿金。”

注: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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