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产业园周边货运道路专项规划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023140001
磋商邀请公告
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产业园周边货运道路专项规划研究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产业园周边货运道路专项规划研究
项目编号: XTRZB-2020-034
项目地点:北京市平谷区
本项目预算金额:(¥1760951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产业园周边货运道路专项规划研究
2、2018年以来,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针对党中央“四个结构”和“四增四减”的战略部署,制定了在北京等大型城市组织开展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接驳配送试点等任务要求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平谷区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和完善的配套设施,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从整体物流体系来看,京平物流发展枢纽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是道路通行能力不足影响货物运输效率,制约京平公转铁枢纽集疏运。另一方面是客货混行引发交通冲突,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生产生活。通过对京平公转铁综合物流枢纽产业园周边货运道路专项规划研究,负责解决京平公转铁产业园未来关键时间节点的货物运输需求问题;负责研究现状路网流量和交通承载能力问题;负责通过货运交通模型分析潜在风险问题,并针对主要问题和运输需求提出融入干线公路网络的发展策略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物流枢纽货物运输效率,避免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过大交通影响。
三、 采购人:北京市马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河街1号
联系人:刘佳野
电 话:18201485583
四、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
联系人:王小千
电 话:010-69960953
五、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在案;
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项目的服务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
领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王小千 联系电话:010-6996095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年07月3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持有
①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报名回执打印件;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为投标报名及领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半年内开具的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⑥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文件。
⑦其它需要说明事宜:(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
http://218.246.85.221/ggzy/)-网上办事-供应商系统中进行主体注册,在系统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附件,并按照操作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南街38号,只有通过现场确认审核,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参与本项目的各企业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近14天有疫情接触史或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参与领取文件、参加投标等活动。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