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清凉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清凉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武邑县清凉店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志明0318-581524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灿0311-85926990

采购预算金额:4333.81万元

采购用途:本项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规模为:近期3000m3/d(一阶段1500m3/d,二阶段3000m3/d,土建按二阶段一次性完成,设备按一阶段采购安装);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前提下,远期6000m3/d,配套污水管网11.44千米。规划在衡德路、东安街、长兴路、德兴路、振兴路、等道路下新建污水主干管线,收集污水后排至规划污水处理厂。

项目实施地点:武邑县清凉店镇规划中的振兴路与东外环交叉口西南角。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主体 (1)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含有污水处理或环境工程可环保工程或水污染治理等相关行业内容,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格。 2、社会资本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大于人民币1亿元。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总资产人民币大于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 (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投标的,注册资本及总资产要求单方满足即可(不可联合体各方累加),其它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社会资本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且额度累计不得低于人民币0.6亿元。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能够提供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不少于3万吨/天的项目的业绩合同。 投标人拥有2017年1月1日至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国内污水处理厂新建或升级改造类项目合同一个。 5、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在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17.129.81:18091/)(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7 月20 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 7月 24日

时刻说明: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11日 09时 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 8月 11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以及《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926990

备注:

(一)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备查验。

(三)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17.129.81:18091/)”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在此情况下,对每个投标人而言,按以下规则确定在开标阶段投标是否有效。

投标人在线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则视为开标阶段的无效投标。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污水处理厂 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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