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有变化暂不发-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委托单位有变化暂不发-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安防工程,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977,964.00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大楼位于滨海高新区软件园中北楼。大楼共六层,地上五层为综合办公楼,地下一层为停车场。整体面积约3.6万平方米。按照相关规范和天津银行金融科技中心大楼的相关要求,需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有效可靠的监控,设计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人员通道系统、对讲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等,满足银行基本安全防范需求。依据安防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大楼的相关要求的特点进行设计,按照专业系统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安全防范系统应包括以下子系统:
(一)视频监控系统;
(二)出入口控制系统;
(三)人员通道系统;
(四)对讲子系统;
(五)入侵报警子系统。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高新区。
2.3 实际进场施工工期:9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本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信誉要求:开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情况查询,凡存在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6、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8、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标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函。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须请务必核实符合资格条件后再进行投标,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4.2 凡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 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发至邮箱:130*****973@163.com ,gxzb_tj@163.com ,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投标单位名称,购买GXTC-C-*******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字样;
4.3 填写下表(并扫码录入开票信息),编制为excel电子版文件(.xls),与上述资料同时至邮箱。
企业及开票信息 |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万元) | 资质等级 | ||
企业法人 | 主营业务 | ||
所属行业 | 所属地区 | ||
企业性质 | 上级单位(如有) | ||
*企业电话 | 企业传真 | ||
*企业地址 | 企业邮箱 | ||
邮政编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扫码录入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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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付款方式为:对公账户电汇。
汇款账户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联系方式:王会计、邓会计,***-********转1107
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XTC-C-*******标书款”。
4.5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款要求。另:本着自愿投标的原则,凡投标人购标书后不再参与本次投标的,请出具加盖公章的退出函。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5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从基本户汇出。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建设路105号, 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号财务部。
5.4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注:仅用于收取保证金,其他财务活动切勿使用本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新开路支行
注:(1)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XTC-C-*******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文件的地址: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和平区办公区开标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7号会议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纸质文件及U盘。
7、联系方法及财务账户信息
7.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
联系人:范经理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建设路105号,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0*****973、***-********、
电子邮件:130*****973@163.com ;gxzb_tj@163.com
3、招标代理执行机构财务账户信息
(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2)保证金账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新开路支行
(3)财务部联系方式:王会计、邓会计,***-********转1107
注:投标保证金账户为专用账户,其他财务活动请汇至基本账户。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0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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