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第一批)设计招标公告
2012年新建住宅配电工程(第一批)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2012年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工程(第一批)设计招标公告
(一) 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龙源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2012年新建住宅项目配电工程(第一批)设计招标 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方式):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设计过至少5项同等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
(三)截标时间:投标文件须于 2012年6月11日 10:00时,之前递交地点:开封供电公司物流服务分中心南楼二楼会议室(开封市禹王台区五福路30号)。如果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五万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2年5月22日-5月29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地点:开封供电公司物流服务分中心(开封市禹王台区五福路30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将购招标文件款 500 元和邮寄费 50 元人民币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七)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龙源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丹兵 周庆雯
地 址:开封供电公司物流服务分中心(开封市禹王台区五福路30号)
电 话:0378--*******
传 真: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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