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网格平台招标公告

警务网格平台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公安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市警务网格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局;

2.联系人:王久松;

3.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联系人:朱晓峰、俞建琨;

3.联系电话:****-********

4.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06。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KSZC2020-T2-016号;

2.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整(¥975,000.00);

3.采购内容:昆山市警务网格平台;

4.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5.人员要求:驻场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人员名单;

5.免费维保期:二年;

6.采购清单:

系统模块

功能

功能点

描述

系统对接

综治警务终端实战业务融合

双网基础信息融合

警务管理力量融入网格

增加警务室管理,包括警务室名称、责任民警、对应社区信息等,并与网格绑定。
增加警员与三级网格的对应关系,实现一个三级网格对应一个网格员,按网格对应关系改造APP原有的采集权限

网格化系统、昆山公安双实平台

警务要素融入网格

依托标准地址,将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数据与三级网格绑定,将人、房、单位信息落实到具体的网格。

封闭式小区管理

为配合网格内老旧小区改造、疫情封闭式管理等工作,系统专门针对封闭式小区进行单独管理,为封闭式小区设置独立标签,便于管理与统计

基础信息共采

网格全要素清查技术改造

人口采集功能改造:为服务人口普查等工作,对人口采集功能进行改造,增加全量人口核查要求,改造户籍人口采集模块、增加境外人员采集模块、以进度条和数字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工作进度提示。

网格化系统、昆山公安双实平台、居住证系统

房屋采集功能改造:根据网格化相关工作要求,增加房屋类型标注、增加房屋隐患采集(包括住建隐患、消防隐患、治安隐患、用电隐患、燃气隐患等)、增加苏州标准地址库对接(提交信息验证标准地址ID)、增加采集项(如床位数、实际出租人等)、调整采集内容选项和关联关系(如房屋类型、房屋结构、居住类型、单位信息验证、居住事由与产业类型对应关系)。同步改造相关数据接口和本地数据库结构。

扫码采集:通过扫描数字门牌二维码进行采集,后台记录扫码日志并实现后台查询和统计,以便于后续跟踪网格员工作轨迹

网格绩效管理:工作量统计,分别按网格化维度和派出所维度,对全要素清查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安全联宣

增加防诈骗宣传业务及相关统计功能。根据需要宣传的文本内容,设计好UI页面,在进行居民信息采集时,为该居民生成一个专属的二维码提供给居民扫描,扫描后即可阅览相关宣传的页面,系统自动绑定该居民手机终端微信号,同时记录该居民的被宣传的时间、地点等,以便后续统计分析。系统自动记录网格员工作量和被宣传人信息。

跨网格(跨派出所)采集移交流程

结合滤网清格工作经验,对采集到其他网格(其他派出所)辖区居住的人员,系统建立工作任务移交流程,自动将采集到该人员的信息移交到对应辖区的网格员(责任警员)

上级部门下发采集任务流程

结合滤网清格工作经验,增加上级部门下发采集任务流程。
大队层面:可下发一批待核查人员清单,分发给各个派出所,由派出所接收(或移交)任务、下发网格并按期反馈;
派出所层面:可下发待核查人员清单,分发给各个社区网格,由网格员终端接收并按期反馈;或移交非本辖区人员到居住地派出所相应网格;

商用地址建模与采集

为对接一标三实管理要求,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工作平台功能基础上,由双实变三实,增加商用地址建模与基础信息采集。

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

通过以商用地址管理实有单位的模式,在商用地址建模的基础上,增加单位采集模块,采集相关单位要素。同时增加单位管理日志,记录网格员对单位管理的核查周期。

单位从业人员整合

预留单位从业人员导入功能,根据上级部门对接的如社保人员信息等数据,导入系统,通过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将人员与系统已采集的单位自动匹配,同时与暂住登记的人口库进行碰撞比对,助力人口暂住登记。

房屋和人员巡查日志与省标数据库数据对接

增加房屋、人员的巡查日志功能,并对照省标要求,不定期梳理房屋、人员巡查日志和隐患信息,整理成符合要求的数据推送网格化平台

安全隐患共治

重点人员管理

通过苏州市局重点人员接口获取数据后,在网格内增加重点人员管理,以特殊标记直观显示,并记录上门核查日志,按重点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对超期未上门的人员进行预警。

网格化系统、昆山公安双实平台、居住证系统、331系统

重点房屋管理

在重点房屋数据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增加网格内有隐患房屋的采集与管理,以特殊标记直观显示,隐患登记可手动设置“弱隐患”或取消“弱隐患”,并记录隐患处理日志,按重点房屋相关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处理的隐患进行预警。

隐患处理流程

建立重点房屋隐患处理流程,对不同类型的隐患,根据综治网格化要求,分别建立不同的信息闭环流程。涉及到推送其他业务系统处理和流转的,在隐患处理完成后,将结果返回到本平台内,形成业务数据闭环。

大数据分析与指导应用

公安内部数据分析与应用

笔录人员比对分析

通过笔录数据与实有人口数据,比对出未进行暂住登记人员,笔录现住地与实有人口登记地不符人员,以及相应的案由等信息

笔录系统、监所系统、接处警系统

关注人员比对分析

通过相应的规则,比对出笔录数据中关注人员且未进行暂住登记的人员。

看守所人员比对分析

通过抽取看守所的入所人员信息数据,与人管实有人口数据以及电子笔录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让人管大队能掌握看守所人员在实有人口系统中的登记情况,以便安排派出所开展相关工作。

拘留所人员比对分析

通过抽取拘留所的入所人员信息数据,与人管实有人口数据以及电子笔录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让人管大队能掌握拘留所人员在实有人口系统中的登记情况,以便安排派出所开展相关工作。

车辆登记人员比对分析

系统通过对接或批量导入车管库及小区车辆登记信息,将车辆登记人员数据与实有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展示车辆人员的登记情况。

涉警房屋标签

对接接处警数据,通过报案地址、处警地址与实有房屋地址进行比对,将涉及盗窃民宅、入户盗窃、租赁纠纷、其他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夫妻家庭暴力、其他家庭暴力、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入户抢劫案件的房屋标记为涉警房屋;

涉火警情数据

对接警情数据,将警情类别为火警的数据与实有房屋关联比对,展示相关涉火警房屋地址信息

异常数据预警与核查

实现暂住地信息需要核实的人员信息指派、流转、反馈、审核功能,对各派出所流转签收情况、反馈情况及审核确认情况的统计考核分析功能

人像云平台分析与应用

照片质量研判对接

将平台采集的人员照片数据与人像云平台对接,实现照片质量研判与反馈,对照片质量分低于合格分数的,提示APP采集端重新采集。

人像云平台

疑似未登记数据对接与业务流转

获取人像云平台人像实时抓拍比对后形成的疑似未登记人员数据,转化为实时预警推送到相应的网格员APP终端,便于现场采集后反馈到系统中。同时预留接口,针对人像云平台批量分析的疑似未登记数据以任务形式下发网格员APP核查。

重点数据分析

网格要素分析

整合人口、房屋、辖区安全隐患等网格要素多方面数据、建立研判分析引擎,为各类网格要素画像提供数据基础,如群租房、车库住人、住改商、三合一等。

人口地域分布分析

结合滤网清格工作经验,对全市人口身份证归属地规则,开展地域、数量分析

人口数据研判

批量导入人员身份证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自动填充对应的居住地址、所属派出所、所属区镇、所属网格、人员状态等详细信息,便于下一步数据研判及分发处理。

异常操作分析

针对网格员工作日志进行反向监督,如:同一个网格员对不同房屋操作时间间隔不足1分钟的、上门确认时间与实际入住时间不符的等情况,分析视为可疑操作,提示派出所进行监督;

全要素数据GIS展示

全要素数据GIS展示

以三级综治网格架构为基础单位,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人员、重点房屋等全要素,在GIS上分图层撒点展示。

自定义街路巷或自定义小区撒点展示:根据自定义输入街路巷或小区名称,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人员、重点房屋等全要素,在GIS上分图层撒点展示。

GIS自定义区域数据统计展示

按中心点和半径以及自定义区域的方式,统计区域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人员、重点房屋相关数据

一标三实全要素聚合展示

一标三实数据以热力图、聚合图等方式,直观展示地理分布情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响应函)。

(二)特殊条件

无。

(三)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0年07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0年07月29日14:30至14: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报名响应及远程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

5.2供应商QQ群:********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七、公告信息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2.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信息》(word档)与《成交报价明细》(word档)以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

3.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谈判文件费用、响应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4.本谈判文件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负责解释;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8.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通知公告中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

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格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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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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