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乙烷制乙烯施工总承包IV标段电气仪表劳务作业分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塔里木乙烷制乙烯施工总承包IV标段电气仪表劳务作业分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施工总承包IV标段电气仪表劳务作业分包(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Y20-XN209-GC17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施工总承包IV标段电气仪表劳务作业分包(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1 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总承包单位: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3工程项目名称: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IV标段施工总承包
1.4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1.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6 施工范围: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施工总承包IV标段工程主要包括1、全厂地下管网及接地II标段:厂7路以北土建(含井室)及安装工程施工。2、全厂地上管网II标段:厂7路以北地上管网、化学清洗工程等土建及安装施工。3、开工锅炉、数据机房、中心化验室土建(包括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4、除盐水装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5、全厂电气、仪表、全厂照明、全厂电信施工。6、全厂火炬: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火炬吊装。7、全厂道路和竖向的二次场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IV标段施工总承包电仪安装劳务作业分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附件2标段划分。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方案共划分3个标段
标段1:塔里木乙烷制乙烯中心化验室及除盐水站电气仪表工程劳务作业分包
标段2:塔里木乙烷制乙烯全厂火炬电气仪表工程劳务作业分包
标段3:塔里木乙烷制乙烯电仪工程劳务作业分包
详见附件2标段划分及合同暂定价。
2.3 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4月30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N209-GC171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具有能够履行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3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消劳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当地政府的相关证明文件)。
*2.5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其它要求
*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3.2 关键人员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施工员证;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2.4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之后,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须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石油化工安装劳务作业业绩,业绩需附相关合同影印资料。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企业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4.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企业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4.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后的。
以上(1)—(4)条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17日14:00至2020年7月23日23: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标段。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N209-GC171+标段号+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陈先生的电子邮箱(chenpeng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0-XN209-GC171+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标段1提交5万元人民币;标段2提交2万元人民币;标段3提交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付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的相关证明)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 chenpeng_xn@cnpc.com.cn。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项目名称及用途,如: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标段号。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投标保证金(ZY20-XN209-GC171+潜在投标人名称+标段号)。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未正确填写“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 开标7.1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8.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咨询电话: ********14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7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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