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白云区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白云区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 采购人:贵阳市白云区融媒体中心
  • 项目编号: GZHZ-2020-M021
  • 项目名称: 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白云区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
  • 采购主要内容: 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旗下电视栏目《百姓关注》栏目和相应的新媒体端推出联合宣传,并建立相应的舆情协调机制。
  • PPP项目: 否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白云区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数量: 1 项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审金额: 300000.00(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白云区宣传合作项目,是对外宣传白云政治、经济、人文等项目,主要是宣传白云、展示白云。因此要求合作方省内传播范围广,政治意识、社会责任强,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贵州广播电视台是唯一能满足需求的传播平台。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贵州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名称与地址: 供应商名称:贵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149号
  • 三、公示期限

  • 时间:2020-07-20至2020-07-27(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白云区宣传合作项目,是对外宣传白云政治、经济、人文等项目,主要是宣传白云、展示白云。因此要求合作方省内传播范围广,政治意识、社会责任强,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贵州广播电视台是唯一能满足需求的传播平台。(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贵州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 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姓名:石家谨工作单位: 省专家库;职称:副教授姓名:黄兵工作单位: 省专家库; 职称:高 工姓名:周秉正工作单位: 省专家库; 职称:副教授
  • 五、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 联系人:何红
  • 地址:白云区行政中心二期图书馆综合楼7楼
  •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全称:贵州闳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娟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国际会议中心SOHO办公区F座2-7
  • 联系方式:166*****992
  • 十二、附件

    1. ****************5/********110512/-****************209.pdf" target="_blank">论证意见.pdf

贵州闳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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