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8-WG-40号地块干式变压器招标公告
苏地2018-WG-40号地块干式变压器招标公告
苏地2018-WG-40号地块干式变压器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8-WG-40号地块干式变压器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9】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隆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18-WG-40号地块干式变压器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干式变压器 | 10kV变压器,630kVA,普通,硅钢片,干式,10kV变压器,630kVA,普通,硅钢片 | 台 | 2 |
2 | 干式变压器 | 10kV变压器,800kVA,普通,硅钢片 | 台 | 18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开发区通达路东侧、东方大道南侧。
2.3招标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173.4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公告后10天内到货。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符合江苏省供电公司501标准,并且达到苏州市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8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货物全部送到现场,清点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待通电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2.9质保期:质保期三年,自审计完成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3.5投标申请人承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中,不存在质量问题或严重不履行行为(指被国网总部或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3.6投标申请人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申请人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3.8投标申请人须能够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本项目的合适产品。具有2015年7月1日至今苏州大市范围内居配工程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代理部。
5.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5.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
(3)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自2015年7月1日至今苏州大市范围内居配工程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完整业绩合同复印件、物资到货验收报告复印件。
(5)投标单位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中,不存在质量问题或严重不履行行为(指被国网总部或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单位承诺本公司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不存在未查明原因的事故。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将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获取地点的报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安排:
6.1投标时间:2020年08月0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13:30(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6.4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3日13:30(北京时间)
6.5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会议室
6.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注册地不在苏州的外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754 7316 021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苏城码”显示为非绿色。
6.8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名称:苏州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久艳 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
联系人:林春敏、焦秀丽 电话:****-********
邮箱:********0@qq.com
9.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
10. 友情提示:
请各投标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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