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核心区凤凰湾公园建设招商公告

新城核心区凤凰湾公园建设招商公告

黄骅市新城核心区凤凰湾公园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工程编码 130*****0034-001
工程名称 黄骅市新城核心区凤凰湾公园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建设单位 黄骅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南排河以南、滨河大道以北、和平大街以东、经三路以西
建筑面积 300000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黄骅市胜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0000(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见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方式 ********53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05-23 08:08: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06-25 08: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05-2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6-25 17:00:00
地区 黄骅市 文件发售时间 2012-06-25-2012-06-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黄骅市胜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容 黄骅市新城核心区
凤凰湾公园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凤凰湾公园
二、项目简介
凤凰湾公园(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黄骅新城核心区内。本项目选址南排河以南、滨河大道以北、和平大街以东、经三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450亩,建设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亿元。
三、运作模式
1、投资商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
2、投资商与黄骅市城投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建设合同。
3、投资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
4、本项目由投资商自筹资金建设,市政府在核心区内给予配置相应的住宅、商业出让用地,使投资商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增值收益。土地全部供应期限为3年,按投资进度分期提供,整个开发期不超过3年。建设工期定为2年。
四、投资商资格要求
1、专业投资水利设施、大型综合性公园等战略投资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2010年、2011年度年营业收入均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4、投资商在与城投公司签订合作投资建设合同后十日内,向城投公司预付800万元前期规划设计等费用。竣工决算时列入工程总成本。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6月25日
地点:黄骅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董健
联系电话:****-******* 139*****1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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