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殡仪馆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殡仪馆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殡葬设备及用品/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殡仪馆 | ||
行政区域 | 梅河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9日16: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殡仪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河口市北环东路29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虹 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殡仪馆设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GD-*******
项目名称: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供应商近三年(2017、2018、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与本招标内容相关;3、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无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纠纷,采购人免责;5、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方式: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等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月2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购买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
本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采购 X[********]-0183号文件批准,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采购人为梅河口市殡仪馆,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JLXGD-*******;
3、采购内容:遗物焚烧设施和遗物焚烧设施尾气净化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4、供货地点:梅河口市 ;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0万元;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近三年(2017、2018、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业绩与本招标内容相关;
3、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无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纠纷,采购人免责;
5、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等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0日至 2020年7月2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
********3">1、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8月10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河口市殡仪馆
地 址:********5">梅河口市北环东路29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人:刘虹 电话:****-*******
电子邮箱:jlxgd@qq.com
2020年7月2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殡仪馆
地址:梅河口市北环东路298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方式:刘虹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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