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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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伊春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1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伊春市乌马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了招标备案,招标编号:SLSGG2012- 185。现对该项目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伊春河为汤旺河上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小兴安岭腹地陈阿布仑山,自西向东流经翠峦、乌马河和伊春区,于伊春区东北角汇入汤旺河。伊春河干流河道全长95公里,流域面积2472平方公里。伊春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位于伊春河下游左岸翠峦区和乌马河区段。堤防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级别为4级。城区排水按1年一遇短历时暴雨设计。穿堤建筑物防洪设计标准与所在堤防相同。

招标范围:新建伊春河左岸堤防(乌马河区段1.70公里),新建1座排水涵闸。

本次招标计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 2012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本企业在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登记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向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所设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sltbbm@163.com)传输电子邮件,邮件中写明所要投标的项目名称、标段(注:邮件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发信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根据邮件内容,将投标者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投标者的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注:首次进场的投标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办理首次进场登记手续和提交企业投标报名专用电子信箱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评标活动开始后,由招标人在开标大厅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13:30,地点为黑龙江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定于2012年5月12日8时整在伊春市乌马河区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答疑,潜在投标人自主选择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对于未参加现场踏勘答疑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由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的工作人员转达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现场踏勘中澄清的问题及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咨询的问题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答复函传至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名专用信箱,由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的工作人员转交至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专用信箱。

8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水利有形建筑市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信箱:sltbbm@163.com

招标人:伊春市乌马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联系电话:183*****577

                    2012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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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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