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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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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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

保安、保洁服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HZJ-SMLS-D001/2020

年 月 日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作范围和内容


投标报价须知


招标说明


投标说明


开标及评标


授予合同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序号

内容

摘要

1

招标人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工程

3

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镇南环路与中吉路交叉口南侧

4

建设规模及工程类别

总建筑面积约182,440.15平方米,包括15栋3层联排别墅,约1.48万平米;13栋16/17/18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11.35万平米;地下车库面积约5.36万平米,垃圾站、小区出入口、社区物业养老文体消控室等公共配套约0.06万平米;

5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具体详见第二条

6

承包方式

保安服务

7

质量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条

8

工期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条

9

工程款支付方式

具体详见第二条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

11

材料要求(品牌规格材质等)

/

1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固定总价

13

投标形式

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相结合的方式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15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6

投标文件签署及密封

投标文件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年月日。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密封袋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

17

标书递交时间

2020年5月25日下午18点之前

18

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1、联系人:张姝(项目)

电话:188*****731

2、联系人:王明卫(分公司)

电话:182*****023

19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8时

2、纸质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8时

3、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银泰国际19楼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银泰国际19楼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5月25日18时/线上开标

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2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方式选择第2 种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后中标后合同价的%,分包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后中标后合同价的%,分包单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在第一次工程款中抵扣,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A级分包商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的2%且不高于200万缴纳,即:元;

(2)B级分包商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的4%且不高于300万缴纳,即:元;

(3)C级分包商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的5%,即:元。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单位须知附注:

1.1本次招标旨在确定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工程合作单位,拟选择1家合作单位,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整体工程情况后进行投标,招标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本次招标的合同条款将成为今后合同的主要依据。

1.2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此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招标各项活动,并在投标时递交应验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1.6投标单位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调整报价和人员调整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方不做任何考虑。

1.7投标单位同意招标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其他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1.8本招标文件相关表格或空格在投标必须填写。待中标并签订协议后签约时再填写。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必须填写完整。

1.9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文件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方面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1.10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发生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第二条 合作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是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单位为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单位负责在合作期内对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的前期配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等控制管理。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占地面积6.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2,440.15平方米,包括15栋3层联排别墅,约1.48万平米;13栋16/17/18层小高层,建筑面积约11.35万平米;地下车库面积约5.36万平米,垃圾站、小区出入口、社区物业养老文体消控室等公共配套约0.06万平米

分包工作内容:

(1)分包人对承包人确认的目标、区域(如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及其他一切对承包人造成损害的工作,防止侵害承包人财产安全及承包人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发生,协助维护承包人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环境,全天候治安巡逻,门岗及其他岗位的值班守卫;

(2)分包人需进行每日内部工作情况汇报:

每日对驻点设备包括安保区域的路灯、水电、道闸、报警器、监控器、消防器材及保安器材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汇报;每日需对驻点安全、卫生状况,治安消防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每日需对驻点访客情况,驻点车辆进出停放情况进行登记汇报。

(3)施工现场任何进出大门的人员及车辆均须严格检查,并对进场车辆车牌号进行登记,工地人员进出须凭工作卡(如有),没有卡的须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及车辆需登记,并由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并根据规定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严禁将推销人员放进项目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地上的一切车辆出场前,保安人员需仔细核对出门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出门证严禁后补。

(4)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生活区及办公区之前,保安人员需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防止闲杂人等进入项目部。

(5)分包人需按承包人要求投入足够的保安对工地及工地周围进行巡视,确保工地随时有人,特别是夜间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及现场物品安全。

(6)负责工作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管理;

(7)负责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8)负责生活区及办公室保洁工作;

(9)维护承包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10)出门车辆查验是否有夹带或盗窃承包人材料、设备等行为,配合项目对物资进出场的核验签字。

备注:承包人将不定期对分包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外来访客及外来车辆进出登记情况、安保区域安全卫生状况等,若出现分包人管理工作没有达到承包人要求的情况,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若出现外来访客及车辆进出场登记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对分包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分包人现场保安人员不准内外勾结盗取工地财物,每发现一例,直接开除相关保安人员并处罚分包人10万元/次,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3其他要求

保安公司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

保安人员要求: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3)受过处分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4)监守自盗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保安人员权限: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需采取下列措施:

(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人员及服装配备要求:

保安人员: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退伍军人。

2)保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领导、工作负责、集体荣誉感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听觉视觉良好,经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确认无口吃、色盲、斜视及传染、心血管等慢性疾病,本人及家属中无精神病史。不得录用无传染病、冠心病等老弱病残人员。

4)政治历史清楚,品行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无妨碍社会治安的不良经历,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

5)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客户服务意识良好。

保洁人员:女性20-45周岁、男性20—50周岁,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有一定清洁经验。

1)了解保洁工服务范围与保洁岗位职责,了解各类保洁用具的功能及作用。

2)了解自身工作范围和应有任务与职责,熟练使用各类保洁用具,熟悉本岗位的基本技能。

3)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本岗位基本技能。遇突发事的处理能力,安全操作的基本知识,操作清洁工具、清洁剂时的安全常识,遇火灾等突发事态时的基本知识

服装及装置配备:作训靴、作训服、雨鞋、雨衣、工号牌、强光手电、反光背心、对讲机、巡逻车、防爆叉。

以上要求若以上人员要求、服装及装置配备要求不满足,直接开除相关保安人员并处罚分包人5000元/次;多次整改无效,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退场。

2.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0年5月2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1年10月25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18天。

中标单位需要根据项目部给予的工期节点做到倒排详细工期方案,分布每个详细节点,从开工至竣工(具体由项目部确认为准)。为满足以上工期所有的抢工等措施费用请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

2.4质量要求:

2.4.1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地方) 规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同承包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业主第三方评估和交付评估要求。

2.4.2 实测实量具体要求:无

2.5付款方式:

2.5.1期中结算

每月20日双方办理月度中间计量,由分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交月度中间计量审核表(需加盖公章),承包人按内部流程和规定进行审核。月度中间计量仅作为对分包人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审批为准。

分包人应在每月的20日前按承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0日分包人仍未报送月度中间计量报表,则该月计量以承包人办理的为准。

2.5.2进度款支付

2.5.2.1月度中间计量办理与付款分离,分包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依据2.5.2.3条。付款节点处于每月20日前的,按照分包开工日期至上月月度中间计量办量日期之间的累计金额,作为本次付款基数;

每次支付前,分包人必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每期报送中间结算书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当期最新的符合当地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劳务人员花名册、新增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含体检报告、社保证明)、月度考勤表、上期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单位盖章、个人按手印)和待承包人审核的本期劳务人员工资造册表。工资发放表是每期进度款审核的前提条件,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予以支付进度款。分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承诺》和《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协议》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承包人可采用现金转账及票据、保理等多种非现金方式对分包人进行支付,无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分包人均应无条件配合。

如使用承兑、保理等涉及贴息费用的方式付款的,约定贴息费率/ %,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5.2.2应扣款

在中间结算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并扣除下列费用后,且分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给分包人:

(1)质量保证金/%(如有);

(2)安全保证金/%(如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

(3)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预付款(如有);

(4)分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如需要承包人代扣代缴);

(5)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人的罚款;

(6)按合同规定每次付款时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承包人垫付的其他款项。

2.5.2.3支付方式及比例

结算方式:按月计量(若有未满月工程量将按照实际在岗天数计取,单价将按照每月每岗单价除以当月天数计算)。分包人每月20日前向承包人项目部申报本月保安岗位考勤表及中间结算书,由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考勤表及付款申请审批签字,签字完成后提交项目合约部留存,只有承包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才予以结算。承包人支付保安服务费时,分包人必须开具承包人确认产值100%的有效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付款。

支付方式:具体费用以按承包人审批后的工程量计算,每两月付款,分包人每月20号报送本月工程量,第三个月支付不高于前两个月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依此类推(例如:第三个月支付第一、第二月的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第4个月不付款,第五个月支付不高于第三、第四个月的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承包人确认后,支付至不高于已结算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不高于最终结算金额的90%;同时分包人应提供最终结算金额的100%发票,余款随业主方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前,严格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乙方每次领款前需向甲方提供6% 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工程完工后30天内分包人必须提供完成产值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能按时提供,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结算中扣除。乙方开具发票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

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价格。

2.5.4分包人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承包人对分包人的现场管理及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承包人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如分包人未能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或约定的某项工作内容,承包人将扣除未完成项目合同价款3倍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5.5履约保证金返还:/。

2.6甲方供材、甲指乙供及部分乙供材料清单如下(招标单位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

A、甲供材料设备表:

序号

甲供材料名称





注:除以上甲方提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B、甲限乙供品牌材料设备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可供选择的品牌







2.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8具体工作面移交规定:无


第三条 投标报价须知

3.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说明》填写内容进行报价,将各自的竞争优势填报于投标文件中。

3.2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次招标的有关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考虑招标书、施工要求、合作协议(合同)条件、项目所在地、现场条件等情况,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书及技术标书中明确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人力资源投入、仪器设备投入等要求充分考虑了工程费用、管理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3.3其他规定:/。

3.4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括服装费、伙食费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含夏季防暑降温、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合同单价为月包干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现场安保服务费用。

注:合同签订后,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5材料的领取、使用与返还:/。


第四条、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方式

招标采用公开报名、资格预审、综合评审的方式,评标标准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开标评标”。

2.招标文件的构成2.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须知前附表;

②合作范围和内容;

③投标报价须知;

④招标说明;

⑤投标说明;

⑥开标及评标;

⑦授予合同。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1 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招标方通过邮箱统一答疑。招标方将视需要通过“云筑网”和邮箱的形式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方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3.2 招标文件的变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通过“云筑网发出招标文件的变更、补充、修改通知,该类变更、补充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发起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澄清的问题而发起的,招标人无义务对变更具体原因予以解释。
第五条、投标说明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投标通过网络、书面两种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招标方收取书面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网络投标,未完成网络投标的单位,本次投标作废,只进行网络报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标书的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作废。2. 网络投标要点2.1 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2.2 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筑网”,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2.3 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云筑网”进行网络投标文件的提报。2.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络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组成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格式)

(3)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5)投标报价单(格式)(需填报,并与网上报价一致);

(6)投标附件。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

3.2网络投标文件组成3.2.1网络投标报价清单,投标单位须在网络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提供的报价清单格式完成报价并提交确认。3.2.2网络投标文件附件,由书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组成,要求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3.2.3第二轮调价附件上传要求:同上,并做好备注,第一轮上传的附件请勿删除。3.2.4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网络投标报价清单与书面投标报价表,两者必须保持一致,若出现网络投标报价清单与书面投标报价表不一致,则评标小组将以书面投标报价清单为准。3.3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3.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4.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签字盖章应清楚工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手写无效。4.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4.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出现副本和正本不一致及网络报价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和书面报价为准。4.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5.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年月日。5.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密封袋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5.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2投标人须在网络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7.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8.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8.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8.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8.4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及欺诈行为,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9.投标文件其它要求9.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9.2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提交。9.3同一企业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一个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9.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9.5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第六条、投标报价清单

序号

工程/工作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金(6%)

含税单价

备注

1

固定保安岗

元/岗/月

5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2

巡逻保安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3

保安队长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4

保洁人员

元/人/月

3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包括服装费、伙食费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含夏季防暑降温、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价为月包干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现场安保服务费用。


第七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1.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不邀请投标人参与开标,但保证开标及评标的公正、公平。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2.评标小组2.1评标小组负责根据评标办法及标准开展开标、评标工作2.2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小组。3.评标依据(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书:(1)未按要求完成网络平台、纸质文件投标的;(2)书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4)无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5)网络报价与书面报价不符,且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澄清的;

(6)投标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经评标小组确定为废标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询标竞价5.1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询标竞价。5.2招标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选取N家投标人进行询标,询标竞价程序如下:

5.3开标后,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折算,确定其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往低排序选取N家投标人进入第二轮询标竞价。

5.4招标人通知参加二次竞价的投标人重新调整原投标报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调整文件原件(加盖印章/签字)以快递方式递交招标人。调价截止后,对不作调整或放弃权利的,视为原投标报价不变。

5.5依次类推,直至选择到合适数量的有效投标人。

6.评标原则6.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6.2保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6.3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6.4以招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在资质、资格、业绩、施工能力等审查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是决定本次招标活动选择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6.5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6.6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的质询发问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不得外泄。7.评标结果7.1评标小组按照开标、询标折算后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7.2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8.中标通知书8.1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云筑网”发布中标信息。8.2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第八条、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1.1招标人将把《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选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各自下属工程施工进度要求,选择1个中标人签订《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合同》。2.履约保证金2.1参照前附表及付款条款执行3.合同的签署3.1签订合同时,投标人应出示经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3.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行政印章后生效。3.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违背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违约责任。3.4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服务合同》的依据。4.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按下列格式及顺序装订:

(1)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目录(加盖公章)

(3)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7) 主要经营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投标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④税务登记证书

(9)投标人应按上述第(1)条-(8)条的内容自行填制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投标文件简装成册。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外,还须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


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

保安、保洁服务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内容: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上年营业额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被授权人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后,我公司综合考虑各类风险因素,根据图纸及招标范围,结合工程量清单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报价中已包含招标范围中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报价详见土方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身份识别:我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一般纳税人提供% (税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税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 章:

投标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银 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至本次采购期结束为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五、承诺书(格式)

承 诺 书

致: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我司已充分理解了《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合同》对乙方在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工程实施与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的要求,同时我司也充分理解了本招标文件中贵司对投标人的要求。

我司明确知晓以下内容:

(1)我司在投标报价时已对招标文件,合同,招标清单及图纸进行仔细查阅且充分理解,并且表示对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无异议,中标后不会因为任何条款及理由要求修改单价。

(2)我司在投标报价时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量清单中计算规则及单价无异议,同意结算时按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3)我司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翻阅图纸,并考虑实际施工所可能产生的各种因素及零星做法,并且均已考虑在报价中,不会因做法问题向贵司提出索赔。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单(格式)

投标报价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工程/工作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金(6%)

含税单价

备注

1

固定保安岗

元/岗/月

5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2

巡逻保安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3

保安队长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4

保洁人员

元/人/月

3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包括服装费、伙食费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含夏季防暑降温、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价为月包干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现场安保服务费用。


第三章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SHZJ-SMLS-D001/2020

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

保安、保洁服务合同

工程承包人: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签约地点:上海·嘉定

签约时间:


保安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包人聘请分包人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包人保安人员的工作区域及工作内容

1.1工作区域:分包人在承包人的具体指导下,在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为承包人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1.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分包人对承包人确认的目标、区域(如生活区、施工区、办公区)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及其他一切对承包人造成损害的工作,防止侵害承包人财产安全及承包人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发生,协助维护承包人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环境,全天候治安巡逻,门岗及其他岗位的值班守卫;

(2)分包人需进行每日内部工作情况汇报:

每日对驻点设备包括安保区域的路灯、水电、道闸、报警器、监控器、消防器材及保安器材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汇报;每日需对驻点安全、卫生状况,治安消防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每日需对驻点访客情况,驻点车辆进出停放情况进行登记汇报。

(3)施工现场任何进出大门的人员及车辆均须严格检查,并对进场车辆车牌号进行登记,工地人员进出须凭工作卡(如有),没有卡的须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及车辆需登记,并由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并根据规定严格执行登记手续;严禁将推销人员放进项目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地上的一切车辆出场前,保安人员需仔细核对出门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出门证严禁后补。

(4)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生活区及办公区之前,保安人员需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防止闲杂人等进入项目部。

(5)分包人需按承包人要求投入足够的保安对工地及工地周围进行巡视,确保工地随时有人,特别是夜间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及现场物品安全。

(6)负责工作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管理;

(7)负责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8)负责生活区及办公室保洁工作;

(9)维护承包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10)出门车辆查验是否有夹带或盗窃承包人材料、设备等行为,配合项目对物资进出场的核验签字。

备注:承包人将不定期对分包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外来访客及外来车辆进出登记情况、安保区域安全卫生状况等,若出现分包人管理工作没有达到承包人要求的情况,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若出现外来访客及车辆进出场登记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对分包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分包人现场保安人员不准内外勾结盗取工地财物,每发现一例,直接开除相关保安人员并处罚分包人10万元/次,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聘用保安人员数量、配置及服务期限

2.1 数量:承包人向分包人聘用保安人员应以分包人实际派遣的保安人员数量为准,并经承包人确认。

序号

工程(工作)名称

暂定数量

备注


1

固定保安岗

5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实际岗数以现场考勤为准。


2

巡逻保安

1

实际人数以现场考勤为准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3

保安队长

1

实际人数以现场考勤为准。


4

保洁人员

2

实际人数以现场考勤为准。


2.2 配置:施工现场每天配备保安人员数按承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按项目工期要求,并以承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起算。服务期满后如需续期,提出续期的分包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的前十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安服务合同。

三、保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3.1承包人按分包人实际派遣的保安人员数量按月计付保安服务费,标准为:

序号

工程/工作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金(6%)

含税单价

备注

1

固定保安岗

元/岗/月

3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2

巡逻保安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3

保安队长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4

保洁人员

元/人/月

2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包括服装费、伙食费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含夏季防暑降温、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价为月包干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现场安保服务费用。

3.2 结算方式:按月计量(若有未满月工程量将按照实际在岗天数计取,单价将按照每月每岗单价除以当月天数计算)。分包人每月20日前向承包人项目部申报本月保安岗位考勤表及中间结算书,由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考勤表及付款申请审批签字,签字完成后提交项目合约部留存,只有承包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才予以结算。承包人支付保安服务费时,分包人必须开具承包人确认产值100%的有效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付款。

3.3最终结算:

3.3.1结算程序:

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后,按要求上报最终结算申请书报项目部审核。项目部初审后,交由分公司/公司审核。

3.3.2结算完成时间:

分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承包人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分包人上报后由承包人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承包人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金额。分包人承诺在最终结算办理完后,如涉及到其分包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检查等需要配合的事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分包人拒绝配合,则发生的相应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

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承包人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承包人应及时发函催告,分包人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48小时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最终结算的核对权力,最终结算以承包人办理的结果为准,分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3.3.3中途退场违约责任计算:

若因分包人原因中途退场,则按已完工程量计算的最终结算价款的20%作为分包人违约金,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分包人已完工程量*中间结算单价(附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0%+分包签证-分包罚款-承包人代扣代缴费用。

3.4 支付方式:具体费用以按承包人审批后的工程量计算,每两月付款,分包人每月20号报送本月工程量,第三个月支付前两个月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依此类推(例如:第三个月支付第一、第二月的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第4个月不付款,第五个月支付第三、第四个月的累计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承包人确认后,支付至不高于已结算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不高于最终结算金额的90%;同时分包人应提供最终结算金额的100%发票,余款随业主方工程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支付保安服务费前,严格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分包人每次领款前需向承包人提供6% 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工程完工后30天内分包人必须提供完成产值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能按时提供,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结算中扣除。分包人开具发票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

因国家增值税税率变更,由此导致合同税率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应文件执行税率变更并相应调整价格。

3.5 合同暂定额: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为元人民币(大写: )。

3.6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承包人企业名称: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J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055号

电话:***-********

分包人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四、 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

1.制定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人员、车辆、物资出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遵守执行;

2.为分包人保安人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如提供工作场所、设置良好的照明、雨靴、雨衣、对讲机等。

3.分包人保安人员在实施维护承包人利益的过程中,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和协助;

4.对分包人提供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分包人工作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派往承包人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承包人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5.当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时,应提前十天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当分包人保安人员需要调整时,时间不得超过3天,调整期间所服务项目不得缺岗。

6.承包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保安的分工。

7.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二)分包人

1.根据本合同所涉项目的保安服务具体需要,按承包人派遣相应数量、具有保安资格的保安人员;

2.分包人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金额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分包人的要求,相关岗位应持证上岗,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3.分包人应当保证其对承包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应努力保证安排同一保安到承包人工作的连续性;

4.分包人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

5.分包人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承包人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必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所有关于保安的规定、规章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否则视同违约。

8.所有节假日前后,如承包人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盘点,分包人必须同意并在盘点记录上签字,如有遗失减少,则按损失的30%进行赔偿。

9、其他要求

保安公司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

保安人员要求: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3)受过处分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4)监守自盗人员坚决不得录用。

保安人员权限: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需采取下列措施:

(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人员及服装配备要求:

保安人员: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退伍军人。

2)保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领导、工作负责、集体荣誉感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听觉视觉良好,经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确认无口吃、色盲、斜视及传染、心血管等慢性疾病,本人及家属中无精神病史。不得录用无传染病、冠心病等老弱病残人员。

4)政治历史清楚,品行良好,思想作风正派、无妨碍社会治安的不良经历,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

5)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客户服务意识良好。

保洁人员:女性20-45周岁、男性20—50周岁,至少1年相关工作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有一定清洁经验。

1)了解保洁工服务范围与保洁岗位职责,了解各类保洁用具的功能及作用。

2)了解自身工作范围和应有任务与职责,熟练使用各类保洁用具,熟悉本岗位的基本技能。

3)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本岗位基本技能。遇突发事的处理能力,安全操作的基本知识,操作清洁工具、清洁剂时的安全常识,遇火灾等突发事态时的基本知识

服装及装置配备:作训靴、作训服、雨鞋、雨衣、工号牌、强光手电、反光背心、对讲机、巡逻车、防爆叉。

以上要求若以上人员要求、服装及装置配备要求不满足,直接开除相关保安人员并处罚分包人5000元/次;多次整改无效,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退场。

(三)分包人保安人员

1.应遵守承包人制定的工作区域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者,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承包人报告、并积极协助承包人处理应急事件做好救助工作;

2.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承包人报告,对于分包人合理要求承包人未予以处理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分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应当执行守护等治安防范任务,并做好守卫、巡逻和防火、防盗 、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4.分包人保安人员应当保护发生本合同所涉项目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承包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扭送承包人或公安机关处理;

5.分包人保安人员应当依法查验出入本合同所涉项目人员的证件、车辆及物品出入手续;

6.在执勤期间应当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保安标志或保安工作证,保安人员应当精力充沛,处理问题果断、迅捷、具备专业、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分包人人员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违约责任

对于分包人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承包人有权要求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分包人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因工作失责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分包人将全额赔偿,如因保安队员监守自盗所造成的损失时,经公安机关认定后,保安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3倍以上的赔偿。

2、保密条款

分包人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承包人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分包人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承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分包人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3、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分包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承包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一年保安服务费的10%,并视情节,承担其他责任。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果需要终止合同要征得双方同意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果所服务的项目,因业主资金原因停工或缓建的服务期限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而定。

4、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承包人总部所在地(即上海市嘉定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补充条款

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

(1)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邮箱:

(2)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邮箱:

5.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5.3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6、其他

第一章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第二章本合同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承包人、分包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采用电子印章签订本合同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0.1电子签名风险揭示

分包人认识到由于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方式签署合同,因此电子签名除具有以书面方式签署合同的所有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密码泄露或分包人身份可能被仿冒;

(2)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合同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分包人的上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承包人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合同或合同签署失败;

(4)分包人电脑系统感染电脑病毒或被非法入侵。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分包人发生损失,分包人已经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且承诺不因此而追究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10.2电子签名约定

(1)分包人郑重承诺:同意在参与承包人发包的分包工程中使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分包人通过身份验证登录的本条第二款约定的网站,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合同或文书的,视为同意签署合同,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电子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需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或文书。

(2)分包人为签署本合同所登录的网站必须是承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指定站点(http://218.29.89.13:8080/APWebPF /)。分包人使用其他网址或软件签署本电子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3)分包人凡使用分包人的客户账号、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进行的签署电子合同均视为分包人亲自签署合同,并同意合同文本的全部约定,且不得变更或撤销,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4)本条列举的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分包人损失,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项目部综合授权书为合同附件,加盖分包分供单位的骑缝章后即视为送达。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印刷字体内容若有修改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增添、涂改等),必须经双方在修改处同时电子印章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仍以原印刷字体内容为准。

承包人:(电子签章) 分包人:(电子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本合同附件:

一、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三、分包工作内容

四、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五、分包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六、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八、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九、项目廉政协议书

十、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承诺

十一、劳务实名制管理协议


附件一:

甲供材清单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计划数量

单价(万元,含税)

总价(万元,含税)

/

/

/

/

/

/

/












































附件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序号

工程/工作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金(6%)

含税单价

备注

1

固定保安岗

元/岗/月

5




24小时不间断轮流执勤;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2

巡逻保安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3

保安队长

元/个/月

1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4

保洁人员

元/人/月

2




依据实际考勤结算数量

(包括服装费、伙食费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含夏季防暑降温、人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价为月包干综合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现场安保服务费用。

结算方式:按月计量(若有未满月工程量将按照实际在岗天数计取,单价将按照每月每岗单价除以当月天数计算)。


附件三:

分包工作内容

除附件二清单中所列工作内容外,分包人以下工作内容均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或包含,不再另行计价,分包人也不得因此提出额外索赔要求。

分包人在承包人的具体指导下,在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为承包人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聘用分包人保安员,对承包人确认的目标、区域(如生活区、施工区)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及其他一切对承包人造成损害的工作,防止侵害承包人财产安全及承包人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发生,协助维护承包人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环境,全天候治安巡逻,门岗及其他岗位的值班守卫;

(2)工地大门在车辆进出后必须及时关闭,工地人员进出须凭工作卡(如有),没有卡的须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及车辆需登记,并由项目部同意方可进入,严禁将推销人员放进项目部;

(3)任何出大门的人员及车辆均须严格检查,工地上的一切物品出场均须凭项目出门证方可放行;

(4)分包人需按承包人要求投入足够的保安对工地及工地周围进行巡视,确保工地随时有人,特别是夜间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现场办公室、办公设施及现场物品安全。

(5)负责工作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管理;

(6)负责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7)负责生活区及办公室保洁工作;

(8)维护承包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附件四: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建七(沪)授权01(2020)第04号-F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经理)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板块

授权事项

授权权限

1

分包分供管理

分包分供合同管理

有权根据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公司审批签约。

2

分包分供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分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并根据公司授权范围及程序进行洽商。

3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4

劳动力分配计划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5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合同范围内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6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零星采购物资种类主要包括五金电料等低值易耗品及非用于工程实体的临时物资;零星采购合同金额,同一物资品类不得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7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按照分供合同的约定,由指定授权人员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8

物资发放

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由指定授权人员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用、发放及消耗量确认(具体按照《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9

履约整改通知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10

分包分供方处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扣款的决定。

11

分包分供方结算扣款

有权在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12

安全管理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核,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13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14

质量管理

质量验收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15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公司)。

16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17

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公司)。

18

维保管理

维修整改通知

有权向分包分供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19

协商维修方案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若由第三方介入维修,维修方案须报送公司审批后执行。

20

组织维修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21

维修验收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并上报相关维修费用。

22

往来函件

工程往来函件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禁 止 事 项

1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2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不属于项目权限范围内自购材料、设备。

3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4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借据、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出具承诺书。

5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6

对外拆借资金。

7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8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分供合同签证办理。

9

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10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11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12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13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14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擅自进行废旧物资处理。

15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策划书、施工组织设计、防水施工方案。

17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执行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分包现场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单位承接的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合同范围内合同履约工作,现就明确我方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以下授权,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责任。

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责范围:代表我公司履行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及项目施工的工作,其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

2、商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全过程中所有计量、结算、签证资料的编制及报审,争议事项的确认工作。

3、财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责范围:负责项目计量款、结算款资金的收付,并办理确认工作。

4、材料、设备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责范围:负责现场材料领料、保养、保管、维护工作。

5、专职安全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书号:

职责范围:负责按月向承包人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发放记录及安全培训资料以及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下:


附件六:

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镇南环路与中吉路交叉口南侧

3.分承包形式:保安、保洁服务

4.分承包范围: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工程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绍兴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5.落实绍兴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6.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说明,对劳务分包适用“连带责任”,对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须表述为 “总包负管理责任,分包独自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人独自承担。

3.分包人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4.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人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总包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5.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人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6.分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7.分包人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准,分包人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分包人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分包人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10.分包人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人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

11.分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人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分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分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分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人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分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11.3.5分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分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分包人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2.2分包人人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分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分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分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分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分包人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分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17.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18.3分包人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18.4分包人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人员的,分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人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自负。

19.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分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分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分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分包人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分包人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人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总包要求(含中建CI形象要求等)。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人独自承担责任。

20.9分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分包人应在进场后28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人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分包人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本工程劳务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姓名,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人自己负责;

3.分包人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人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分包人的生活区应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安全奖罚

总包对分包人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人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人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承包人: 分包人:

(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七: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承包人: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承包人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分包人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承包人一份备案。

第二条:分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入场职业教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体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在进行入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分包人应在承包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承包人在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分包人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分包人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分包人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承包人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承包人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措施报送承包人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承包人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承包人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分包人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分包人认可。分包人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分包人应按照当地政府对于建筑企业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比例,根据进场人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分包人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分包人安全员应接受承包人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分包人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承包人备案。

第七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分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分包人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分包人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分包人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承包人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分包人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分包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承包人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分包人承担。

4、分包人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分包人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承包人,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承包人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分包人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承包人在检查中发现分包人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承包人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分包人负责。

2、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承包人。

3、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安全员在检查分包人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分包人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分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分包人应严格执行承包人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承包人。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分包人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五条:对于分包人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分包人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分包人签字、电子签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电子签章) 分包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安全文明管理细则

为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的概念,明确分包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营造文明施工环境的责任,特制定本细则:

(—)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

1、擅自无理变改安全技术措施。罚款 100-500 元;

2、 每道工序施工前,未按要求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 50-100 元。

3、不认真填写班组安全上岗记录。罚款 10-50 元。

4、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罚款 100-500 元。

5、接到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愈期不整改。罚款50-200 元。

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无效证。罚款100 元。

(二)安全防护,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面

1、擅自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罚款100-500 元。

2、有意破坏消防器材。罚款50-300 元。

3、随意挪用安全材料和消防器材。罚款50-300 元。

4、擅自拆除各类标语,警示牌。罚款50-200 元。

(三)文明施工、宿舍区管理方面

1、 下班前对各自施工段, 不清理打扫。罚款 20—100 元。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散乱。罚款20—100 元。

3、施工段内脏、乱、差地面积水严重。罚款20—100 元。

4、 将自已的施工垃圾倒入他人施工段内。 罚款20—100 元。

5、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混放, 材料堆放不整齐。 罚款20—100 元。

6、在施工现场乱贴乱画。罚款20-200元。

7、将施工用的各种有色液体材料乱倒。罚款50-200 元。

8、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区内随地大小便。罚款50-100 元。

9、乱拿其它工种材料或他人工具。罚款20-100 元。

10、在工地内打架。罚款100-500 元。

11、在食堂开饭期间不排队,有意扰乱食堂正常开饭秩序。罚款50-200 元。

12、损坏茶水供应设施和生活区设施。罚款100-500 元。

13、将家属和小孩带入施工场内。罚款50-100 元。

14、乱涂乱改黑板报内容。罚款50-100 元。

15、破坏工地内布置的各种绿化。罚款100-300 元。

16、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0-300 元

(四)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带。罚款20-50 元。

2、不按规定佩带胸卡。罚款20 元。

3、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又不戴安全带,罚款50-200 元。

4、高空作业虽戴安全带但未扣牢或不生根。罚款50-200 元。

5、高空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罚款100-300 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罚款50-200 元。

7、不问明情况将断电的漏电开关或电器合上。罚款50-300 元。

8、非电器专业人员擅自接电和安装电灯,插座。罚款50-200 元。

(五)高空作业方面

1、高空作业时穿高跟鞋,易滑鞋。罚款50-100 元。

2、翻爬脚手架。罚款30-100 元。

3、使用无防滑措施的梯子。罚款30-100 元。

4、在高空作业时打闹开玩笑。罚款50-200 元。

5、酒后作业者。罚款500元

(六)施工用电,生活用电方面

1、值班电工擅离工作单位,每天不对漏电开关测试。罚款20-100 元。

2、电工值班维修不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罚款20-100 元。

3、用竹片或木片取代插头,插座等。罚款50-100 元。

4、不按规定使用熔丝或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罚款50-100 元。

5、随地乱拖乱拉电缆或电线浸水,车压不架空。罚款50-200 元。

6、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灯沟和取暖器等。罚款100-200 元。

7、宿舍内私接插座。罚款50-100 元。

8、私用电炉等电热器烧煮食物。罚款100-200 元。

(七)机械设备方面

1、塔吊、人货电梯超重使用。罚款100-500 元。

2、任意拆除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装置。罚款50-200 元。

3、定机、定岗位者,擅自离开岗位,指使无证人员操作。罚款50-200 元。

4、机械作业人员,机停人走未断电。罚款50-200 元。

5、机械操作工开机时看书看报做零活,吃东西,思想不集中。罚款50-200 元。

6、违反“十不吊”规定。罚款100-300 元。

7、吊大模板,外挂板时不用卸甲。罚款50-200 元。

8、施工机具缺少防护装置。罚款20-100 元。

9、施工机械缺损严重,未及时修理。罚款20-100 元。

10、施工机械不按规定要求安装。罚款20-100 元。

11、吊砖不用砖笼和防护措施。罚款50-200 元。

12、各类保险限位损坏失灵仍在使用。罚款20-200 元。

13、机械带病运转。罚款50-100 元。

14、木工机械在许可范围外刨,锯等短小材料。罚款50-100 元。

15、任意拆除木工机械防护罩。罚款50-100 元。

16、操作木工机械时戴手套。罚款20-50 元。

17、非木工操作木工机械。罚款违章人 50-100 元。

18、钢筋切断机刀片缺口严重,仍在使用。罚款30-100 元。

19、戴手套操作钢筋调直机。罚款30-100 元。

20、手戴绝缘手套和防护镜操作碰焊机。罚款30-100 元。

21、不按正常操作程序机械设备或用脚代手操作。罚款50-100 元。

22、恶意拉断正常运转使用中的各类机械的电源。罚款300-500 元。

23、故意损坏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10 倍罚款。

(所有大小型机械进场需报项目机械部门验收并备案)

(八)电氧焊工作业方面

1、电氧焊工,不持证上岗。罚款 50-200 元,

2、电氧焊工,动火施工前不开动火作业证。罚款50-100 元。

3、电氧焊工,施工作业时不配备灭火器材。罚款50-100 元。

4、气瓶,乙炔瓶,不按规定距离分开。罚款50-100 元。

5、氧气瓶,乙炔瓶,不按规定安装回卡防止器。罚款100-200 元。

6、氧气瓶,乙炔瓶各类阀损坏,不及时更换。罚款50-100 元。

7、氧气瓶,乙炔瓶受雨淋,曝晒。罚款50-100 元。

8、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存放不少于 10 米。罚款50-200 元。

9、氧气瓶,乙炔瓶卧放。罚款50 元。

10、乙炔瓶使用压力超过最高压力 0.15MPa。罚款50-100 元。

11、施工结束或下班后不将氧气瓶、乙炔瓶关闭。罚款50-100 元。

12、氧气管,乙炔管损坏后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罚款50-100 元。

13、焊、割不明的罐,桶。罚款50 -200元。

14、焊工需穿戴合格劳保用品。罚款50-100元

(九)迎接检查方面

1、外部单位检查:安全防护、道路清扫、材料堆码、现场形象布置等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者罚款10000元/次;

2、局级及以上单位检查:安全防护、道路清扫、材料堆码、现场形象布置等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者罚款10000元/次;

3、公司级检查:安全防护、道路清扫、材料堆码、现场形象布置等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者罚款5000元/次;

4、经理部及分公司级别检查:安全防护、道路清扫、材料堆码、现场形象布置等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者罚款3000元/次。


附件九:

项目廉政协议书

承包人: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分包人:

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保安、保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HZJ-SMLS-D001/2020)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双方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布廉政合同书的责任内容和举报电话。

5.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承包人的责任

1.不准向分包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在分包人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准接受分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分包人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

6.不准向分包人介绍或推荐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7.不准以各种理由向分包人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分包人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为分包人多结算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9.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因分包人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分包人。

第三条 分包人的责任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腐蚀拉拢承包人工作人员。

2.不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为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承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承包人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参与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不准为增加结算,以任何方式对承包人人员行贿。

5.不准为承包人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处理;情节较重,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为依据,应予以赔偿。

2.实行项目风险抵押责任制的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承包人工作人员因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第二条,除按上一款规定处罚外,还将全额扣除其已缴纳的项目风险抵押金,且违约责任人不得享受项目任何兑现奖励。

3.分包人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分包人交纳的部分履约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并将分包人列入承包人退库名册、降级等相应处置。

第五条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承包人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cscec7bshhjw@cscec.com。

2.双方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本廉政协议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廉政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合同履约完止。

承包人(电子签章):分包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十:

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承诺

致: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现由我公司参与分包,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有权直接在我公司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3.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发包人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十一:

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协议

承包人: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分包人:

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就湖州世茂练市项目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保安、保洁服务工程 分包事宜,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双方根据《中建七局项目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实名登记与考勤管理

1.1承包人委派(身份证号)为本工程劳务管理员,全面负责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

分包人委派(身份证号)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分包人劳务人员进退场信息登记、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工作。

1.2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工资卡信息(开户行和卡号)、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加盖分包人公章的复印件)、操作证件等资料,由项目劳务管理部门逐一核实、登记、建立基础信息,并办理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禁(考勤)卡。

1.3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配备考勤刷卡系统。分包人需指派管理人员督导劳务人员刷卡(考勤)进出施工现场,并及时确认当期(月)考勤记录。分包人不确认或者延迟的,以考勤系统数据为准,分包人对此无异议。

2.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管理

2.1每月20日前,分包人须按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对照考勤记录,核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并汇总造册,在劳务人员确认(签字按印)后,提交承包人作为劳务工资发放依据。

2.2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设立(在选项里打勾)

?2.2.1由劳务公司名开户,银行、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三方共管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2.2.2由银行按当地政府管理要求提供的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一体化平台监管账户。

□2.2.3由银行提供以项目名称开户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又称虚拟账户)。

2.3承包人根据本协议2.1条中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工资表计算出当期分包人应付劳务工资总额,将等额的工程款支付到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分包人委托承包人通过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逐一向每名劳务人员的银行卡支付工资,或以现金方式向每名劳务人员直接支付工资,分包人对此无异议。

如2.1条中所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高于承包人当期应付款,承包人以当期应付款为限,不足部分由分包人在工资发放日前补足到以上账户,另有约定的按书面确认后的约定执行。

当分包人与劳务人员有协议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部分工资,最后按节点工期一次性结算时,分包人应将双方确认的书面协议,报一份到承包人备案,承包人将以为此依据,按照双方确认的工资表和协商比例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2.4承包人对支付的每笔工资,都要留存支付记录,并将支付信息传送给分包人核实。当期劳务工资发放结束后_5天内,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所有劳务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完毕的确认书。逾期不确认,承包人视分包人默认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分包人无异议。

2.5承包人支付到该账户,即视为分包人已收到相应款项,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应无条件予以认可。

2.6分包人劳务人员退场应及时到承包人办理退场手续,在退还门禁卡和占用物资、结算当期工资等手续后方可退场。

3.违约责任

3.1承包人未按照分包人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及时支付或者操作失当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2分包人须积极按本委托协议的约定,做好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劳务人员信息收集更新、工资计量等工作,并对以上信息的真实完整性负责。

3.3分包人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项目部确保专用账户的资金安全,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专用账户的资金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完全责任和一切损失,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4劳务工资专用账户因分包人原因被冻结、查封,分包人应在当期工资发放日前重新指定现场负责人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并将被查封账户中余额相等款项支付到新的劳务工资专用账户。由此给承包人、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分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

4.1分包人须积极配合执行承包人及承包人上级单位制定的关于推动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

4.2本协议仅就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作专项约定,其余事项,仍执行劳务合同约定。

4.3本协议一式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电子签章): 分包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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