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基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双创基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双创基地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20-GC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双创基地项目”已由长春市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长宽发改字【2020】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兰家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改建既有建筑,改建完成后,地下1层将作为设备间及智慧车库,主楼为双创基地办公及功能区,附楼面积作为配套公寓为双创基地员工提供住宿服务;
2.2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胜利大街8号,新世纪鞋城(原星宇大厦);
2.3招标范围: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近三年(2017年-2019 年)完成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且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承诺。
其他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且无在监工程,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注: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2年及以上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gov.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西区208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华新街 700 号)。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兰家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大街3500号
联 系 人:王海涛
联 系 电 话:189*****1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
联 系 人:杨青
电 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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