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ZSG2007102)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ZSG200710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实训耗材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ZSG*******
二、项目名称:实训耗材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实训耗材 | 1批 | 216590 |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以及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及网址链接】
(3)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上门报名或下载文件时间: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8月0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本文件工本费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直接网络报名购买本文件,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进行补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交纳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注:投标人必须从自身对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按合同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及用途。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2978。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我司将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9*****292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http://hq.fjmzw.com/upload/2/202007/17/****************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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