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文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11: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
预算金额 | ¥36.999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和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026 | ||
采购单位 |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文安县兴文道4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铂宫2-1-1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672301
项目名称: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998
最高限价(如有):369998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文化长廊广告制作服务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服务周期:2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具有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社保缴纳证明;3)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具有近一年内缴纳至少近 3 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五、开启时间:2020年07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文安县兴文道4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乾宁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华夏铂宫2-1-1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和礼
电 话:156*****02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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